作者nowash (免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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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情報] 律師二試選考乙事
時間Fri Jan 11 23:57:10 2013
: (二)及格方式部分,第二試錄取人數按各該選試科目應考人第二試成績高低順序,分別
: 以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為及格標準,但必考科目合計成績未達全部應
: 考人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五十者,不予及格。
這還滿折衝的
因為目前的錄取率律師界是反對的 但是部長又不可能讓錄取率掉回八趴
但書應該算是取中間值
不過不知道錄取人數可以砍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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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7.13
1F:推 wwicc:到底是無論如何都會取滿33%,還是前33%的去扣掉必考沒50%的? 01/12 00:00
2F:推 hide1213xj:錄取的人選考要前33%必考要前50% 才會錄取 01/12 00:28
3F:推 myizumi:再怎樣算都怪怪的 把選考科當門檻很誇張 01/12 00:48
4F:→ myizumi:而且重要的問題還是 選考科目分數給的鬆嚴仍會影響總成績 01/12 00:48
5F:→ myizumi:像今年民法就挺鬆 商法就蠻嚴 一來一往可能差到20分 01/12 00:50
6F:→ myizumi:甚至30分都可能 今年商法考超過100不多 但民法很多人過150 01/12 00:51
7F:推 myizumi:不然就是要依比例給分 比如各選考科 能拿超過60的只有10% 01/12 00:53
8F:→ myizumi:然後55~60=15% 50~55=20% 45~50=30% 40~45=35% 之類的 01/12 00:55
9F:→ johnny0399:是公法破百的才不多吧...商法破百的還不少 01/12 02:35
10F:推 ChrisBear:條件變成:前33%+畢考科目前50%才錄取 個人想法是這樣 01/12 02:51
11F:推 wwicc:所以錄取人數勢必≦33%?! 01/12 12:10
12F:推 jack10630:應該是同樓上所言 01/12 14:52
13F:推 blackwoods:應該說 商法有破百大概就會上 公法則是應該沒人破百 01/12 15:48
14F:→ blackwoods:(公法榜首都拿99了...能破百就真˙公法神人) 01/12 15:49
15F:→ diggi:同ww 01/12 17:53
16F:推 ixixet:公法除了雙榜的99,不是有99.5?或許真的有破百的神人~@@ 01/13 13:02
17F:→ ixixet:不過計算方式應該要說明的更清楚,畢竟「馬上」就會實施XD 01/13 13:04
18F:推 volkov:有聽到最高107分的,高點慶功宴看到的 01/13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