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across (焦糖起士)
站內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刑法 酒醉駕車
時間Wed Dec 19 22:09:48 2012
想請問 甲酒醉駕車 不慎撞傷人 要論過失傷害(致死)還是普通傷害罪(殺人罪)
雖然明知自己是酒駕 但應該並不想要撞到人才對 還是因為主觀的未必故意
而論故意不論過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13.143
1F:推 zong2:酒駕就是觸犯了185-3醉態駕駛 過失應該跟酒駕無直接關係? 12/19 22:11
2F:→ zong2:我覺得版大可以在看看過失的 有/無意識過失區分 跟酒駕應該 12/19 22:12
3F:→ zong2:沒有直接的關係我覺得 12/19 22:12
4F:推 zong2:但基本上酒駕都算是過失致死的 然後利用原因自由行為脫罪 12/19 22:18
5F:→ zong2:雖然也脫不了罪XD 感覺好像什麼都沒說 專業樓下補充!!!! 12/19 22:19
6F:推 ilgsu:酒駕本來就是另外獨立出來不能用19還第幾條來看罪責得 12/19 22:21
7F:→ ilgsu:所以有185-3來特別處理 12/19 22:21
8F:推 fu0106:小弟淺見:行為人已認識到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正在駕 12/20 00:28
9F:→ fu0106:駛,所以是故意(認識到客觀構成要件的所有事實) 12/20 00:29
10F:→ fu0106:只是因為故意行為而導致過失結果,所以是加重結果犯。 12/20 00:30
11F:推 bryant780113:目前是以過失論 已研擬要改成故意 12/20 09:13
12F:推 bowaveradio:醉態駕駛本來就有條文 12/20 22:09
13F:→ bowaveradio:開車撞到人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 論過失 12/20 22:10
14F:→ bowaveradio:如果論故意的話 故意開車撞人 應該罪會重很多 12/20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