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n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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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這次地特三等行政法
時間Wed Dec 19 11:09:44 2012
那如果是用結果除去請求的概念 可以嗎?
附款未遵守法律保留 是違法行政處分
打撤銷訴願 如果訴願決定不服
再打撤銷訴訟+課與義務訴訟 訴之客觀合併
請求做成行政處分
好擔心~不知這樣行不行?
※ 引述《abcdfg202000 (阿董)》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想請問一下
: 這次地特三等行政法
: 申論第一題
: 我多寫了一段關於鄰人訴訟還帶到491
: 這樣會???
: 另外,題目規定的附款
: 單獨對附款提起訴願外
: 還可繼續往下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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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42.230
1F:推 qazqqaazz:我是寫單獨對附款的訴訟,也有寫到法律保留,整個很驚! 12/19 11:14
2F:→ anja:我以為這題只要寫陳敏說(羈束裁量)vs通說(可分) 12/19 12:50
3F:→ anja:是我想得太簡單了嗎? 12/19 12:51
4F:推 kai761:在前面推文說過,要區分是否附款?若是,哪一種?可否救濟?如 12/19 13:19
5F:→ kai761:何救濟? 12/19 13:20
6F:推 anja:感謝樓上,爬到推文了,謝謝 12/19 13:33
7F:→ funyang:感謝!是有分析處分與附款92~94法律保留.救濟就可惜了!唉 12/19 13:39
8F:推 qazqqaazz:我有區分負擔或條件的付款,但是沒有寫條號==哈哈哈 12/19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