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meacross (焦糖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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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刑訴第68條
時間Mon Dec 17 12:03:00 2012
想請問 遲誤上訴抗告-->向原審法院
遲務申請撤銷變更裁定或命令-->向管轄該申請之法院
兩者有何不同 不都是原審法院嗎?(搔頭中..)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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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50.188
1F:推 Dirk08:遲誤上訴或抗告(原審法院裁判的救濟),故向原審法院 12/17 16:40
2F:→ Dirk08:遲誤申請... 尚未繫屬中 故向管轄該申請之法院 12/17 16:41
3F:→ comeacross:了解 謝謝 12/17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