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mical755 (達叔)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戶政 有關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
時間Mon Dec 10 13:48:27 2012
99地特戶政第35題
依戶籍法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或離婚登記者,當事人得向何處申請結婚證明書或離婚證
明書?
(A)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B)本籍地戶政事務所 (C)出生地戶政事務所 (D)任一地戶政事務所
就我所知,因為戶政電腦化,所以大多都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及辦理
包括結婚證明書及離婚證明書
我也到內政部法規查詢系統查詢過
六、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結婚當事人依第三點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戶政事務
所得於申請人繳納規費後,同時核發結婚證明書(結婚證明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結婚
證明書格式如附件三)。但結婚當事人嗣後申請結婚證明書者,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得核發
之。
所以我覺得答案應該是(D)任一地戶政事務所
但是只要做到類似的考題,不論是國考歷屆試題或是參考書的題目
答案都是(A)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是我理解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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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21.103
1F:→ sogoodcha:戶籍法第10條 是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12/10 22:01
2F:推 mea7211:你說的沒錯 實務的確是D 但題目考的是法條…雖然是個過時 12/11 22:58
3F:→ mea7211:該修正的法條 還是只能照他寫的選 12/11 22:58
4F:→ chemical755:謝謝mea大講解,原來不是我理解錯誤,而是實務上跟法 12/12 18:28
5F:→ chemical755:條的差異 12/12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