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tman (不問歲月任風歌)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考題] 99地特法緒疑問
時間Mon Dec 10 10:19:58 2012
99地特三等法學與英文試題#25:
下列何者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加以處罰?
(A)我國已婚公民甲男在美國某地與未婚之乙女登記結婚
=>第237條(重婚罪)與第7條構成要件不該當,故答案選此.
(D)某人口販子外國人甲將外國幼童乙販賣至第三國
當然以妨害自由罪(296-1)有符合第5條,構成要件該當.
小弟很好奇如果第三國不是中華民國抑或乙非中華民國人民(對甲而言,乙是非本國人!但乙
有可能是中華民國人民),是否此選項可以選擇?
當然以最適合答案是該選(A)!發問只是想多學習而已.煩請賜教.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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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澈悟的程度
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林語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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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91.6
1F:推 holy88:我個人覺得D選項有瑕疵 也可以解釋成美國的人口販子甲將外 12/10 12:53
2F:→ holy88:國幼童乙販賣至英國 這樣也不適用中華民國的刑法 我做這題 12/10 12:54
3F:→ holy88:的時候也有出現這個疑問 12/10 12:54
4F:→ wally1:我的想法是D選項不管假貨以適合國人在何地為販賣人口的行為 12/10 14:13
5F:→ wally1:不管甲或乙是何國人 剛剛打錯 sorry 12/10 14:14
6F:→ wally1:因為犯是第五條第九款的妨害自由罪,所以都有中華民國刑法 12/10 14:15
7F:→ wally1:的適用 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 12/10 14:16
8F:→ yanginru:D好像沒說案發地在台灣之外..所以我的理解是甲在台灣把乙 12/11 07:13
9F:→ yanginru:販賣到德國去..因為在台灣犯案所以屬地主義可以處理 12/1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