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g13 (sing)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問題] 法緒的債權人及債務人
時間Sun Dec 9 11:58:54 2012
例: 甲向乙購屋,甲並與乙約定由丙向乙支付買賣價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為第三人利益契約
(B)丙不得拒絕支付買賣價金
(C)丙未表示願意支付前,乙得撤銷契約
(D)丙未支付時,乙得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答案: (D)
我想問看到這種類型的題目,要怎麼分辨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不太會分辨,
每次都搞不清楚要適用那一條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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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51.150
1F:推 jaykle:第三人負擔契約~書看熟就能分辨了!不要只做題庫 12/09 12:12
2F:→ naemoe:民法268條,而且債權人和債務人是相對的概念,就支付價金而言 12/09 12:16
3F:→ naemoe:給錢的一方是債務人,拿錢的是債權人,但若是屋子就是相反 12/09 12:17
4F:→ naemoe:所以本題並沒有問你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糾結點不對 12/09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