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alekame (橘子鯨魚)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情報]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90 號
時間Fri Sep 30 19:35:50 2011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90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
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
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
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
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於受強制隔離處置時,人身自由即遭受剝
奪,為使其受隔離之期間能合理而不過長,仍宜明確規範強制隔離應有合理之最長期限,
及決定施行強制隔離處置相關之組織、程序等辦法以資依循,並建立受隔離者或其親屬不
服得及時請求法院救濟,暨對前述受強制隔離者予以合理補償之機制,相關機關宜儘速通
盤檢討傳染病防治法制。
不過應該來不及變成司律考題了
--
「你不覺得這社會對御姊控很不公平嗎?」
「怎麼說?」
「蘿莉的數量一直都在增加。可是能夠當御姊的人,在你出生時就已經決定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10.147
1F:推 jzn:幾位卸任大法官的意見書都寫了臨退感言 XDDD 09/30 19:46
2F:→ whalekame:對耶~想到以後看不到這幾位寫意見書,實在很可惜 09/30 19:49
3F:推 poi0405:嗚嗚,許大法官的意見書(〒皿〒) 09/30 19:49
5F:推 NEORG:想知道這個解釋文的起因是針對什麼?? 09/30 20:30
6F:→ GuoJia:許玉秀大法官臨別一砲... 09/30 20:32
7F:→ juneday:起因 和平醫院的醫事人員? 09/30 20:35
8F:推 iammc:以後看不到許宗力大法官的解釋文XD 09/30 20:36
9F:推 gadoma:有點開了眼界...行政權直接剝奪人身自由沒想到也會合憲... 09/30 20:40
10F:→ gadoma:司法院大法官竟然對憲法賦予的法官(司法)保留自己棄守.... 09/30 20:42
11F:推 Linker:本件解釋為「國權是人權天敵」命題的良好素材 XD 09/30 20:46
12F:推 amose999:基本上 大法官們也很害怕~~所以才最低度的合憲性解釋.... 09/30 21:33
13F:→ amose999:說穿了就都是基於公益 公益這兩個字真的很好用!! 09/30 21:33
14F:推 b92006:張爸出了...可以釋憲嗎 09/30 21:58
15F:推 forris:回NEORG:和平醫院發生院內集體感染SARS事件.... 09/30 22:04
16F:推 Lectured:令人失望的解釋.. 09/30 23:53
17F:推 ChrisBear:這次分歧挺嚴重 09/30 23:56
18F:推 smilelover:推 10/01 00:40
19F:推 awanderer:這次卸任的大法官,真的都是很優秀的大法官 10/01 08:12
20F:→ awanderer:每次看到他們的意見書,都會有很多不同的啟發 10/01 08:12
21F:→ awanderer:之後看不到了真的是很可惜... 不太喜歡最高法院來的... 10/01 08:13
22F:推 babyjaguar:看不到許宗力大法官意見書了... 10/01 23:35
23F:→ plok1:690的案例,行政法超愛教的 10/02 01:06
24F:推 Profaner:Q_Q 阿秀姐再見>"<\~/ 10/03 12:23
25F:→ ypw:許玉秀大法官寫的不同意見書才是令人熱淚盈眶 而且開宗明義 10/03 13:20
26F:→ ypw:就提點了孔子名言"鄉原 德之賊也" 似乎道出無力回天之憾 10/03 13:23
27F:推 joeyptt:幾個會寫意見的走了,剩下來的不少是投票部隊....很可惜 10/03 13:33
28F:推 missbaby:許宗力這麼有種的大法官很少見了~ 09/27 21:57
29F:→ missbaby:其他的根本沒什麼用... 09/27 21:57
30F:→ missbaby:不是遇到子彈就轉彎 不然就投票基 09/27 21:57
31F:推 sonyano1: 謝謝分享, 已收錄~ 07/24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