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olitn (綠茶)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Re: [疑問] 照片忘記貼
時間Wed Sep 28 22:08:18 2011
Q17:報名表照片未貼,如何補救?
A:請於照片後面鉛筆書明姓名暨報考之類科、考區
以掛號郵寄至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考選部○○考試司第○科收(請填寫該考試試務單位名稱)。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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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2.122
1F:推 loveryiyi:推一個 09/28 22:09
2F:推 annasui61025:感謝,剛好忘記貼... 09/28 23:03
3F:推 e962017: 我忘記寫考區= = 09/29 07:55
4F:推 doreshan:完全不會怎樣 你之後就會收到簡訊叫你補件了 09/29 10:05
5F:→ walter2001:主動補寄不是比較好嗎 還等簡訊來叫你補 09/29 12:13
6F:→ liaolitn:因為法官助理不是國考 開新文會被刪 09/30 23:40
7F:→ liaolitn:所以希望板上有看到的板院法官助理前輩 能夠站內信 09/30 23:41
8F:→ liaolitn:感恩 09/30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