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而立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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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務人員可以兼職嗎
時間Sun Jan 8 11:38:20 2006
: 第十四條之三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
: 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
: 管機關許可。
想賺錢的工作通通不可以
不能賺錢的話 誰想兼差呢 除了去做慈善事業.....
有兩項限制 要都符合的情形下 才能"兼職"
第一:要屬於教學或研究工作
或是該單位機關不以營利為目的
補習班跟學校不同 補習班是營利事業
不以營利為目的 就像是慈濟、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這種機關單位
第二:要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沒有許可 都是違法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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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0.193.13
※ 編輯: Frehrt 來自: 220.140.193.13 (01/08 11:38)
1F:推 holle:教書以4學分為限 01/08 12:02
2F:推 seaspirit:去補習班要不被發現 補習班老師是現職簡任公務員= = 01/08 12:08
3F:推 Frehrt: 嗯 重點在"不被發現"...所以..請低調行事 01/08 13:15
4F:推 orimo:公務人員大部分都是補習班補出來的 應該沒人那麼狠去檢舉吧 01/08 17:45
5F:推 vvlen:那賣雞排就不行囉?如果是幫忙家裡這樣可以嗎? 01/08 22:40
6F:推 aerohus:負責人不要掛自己名字就可以 股東不能超過股權10% 01/09 10:16
7F:推 idles:那若用太太的名義登記可以嗎? 01/11 16:53
8F:推 chenjuneshin:補習班是良心事業 59.120.154.117 04/06 19:31
9F:推 newstyle:真想晚上去當家教賺點外快 09/12 13:23
10F:→ newstyle:家教應該可以吧 09/12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