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user (=.=)
看板Emergency
標題[官方] 內政部的賑災捐款專戶 (信用卡 可)
時間Tue Aug 11 10:05:01 2009
REF
http://www.moi.gov.tw/news_detail.aspx?type_code=01&sn=2869
一、災害慰助金發放(含地方政府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 死亡、失蹤慰助:最高每人80萬元。
2. 傷重慰助:最高每人25萬元。
3. 安遷慰助:最高每戶15萬元。
二、收容安置:
1. 8月9日:開設收容所144處,收容6,144人
2. 8月10日:開設收容所93處,收容3,720人(部分民眾已返家)
三、捐贈物資調度
1. 緊急搶救物資:依據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就所需食物、飲用水、生
活必需品之種類、數量,協調大潤發、統一超商(7-11)、全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家
樂福等大型量販店或團體,隨時供應,於確認需求內容後,至該公司或該分會提領,或送
至指定地點。
2. 本部成立救災捐贈物資調節窗口,主動協調民間捐贈物資調度支應事宜。(諮詢電話
:02-23565224~5)
四、民間捐款:本部所設立之「內政部賑災專戶」即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
動捐贈,並為妥善運用與管理賑災捐款,民眾捐贈款項均依指定用途使用:
1. 至郵局辦理郵政劃撥,帳號為「19595889」,戶名為「內政部賑災專戶」。
2. 至銀行辦理匯款,請匯至中央銀行國庫局帳號「269981」,戶名「內政部賑災專戶」
。
3. 信用卡線上捐款,民眾可利用本網頁所附信用卡捐款辦理線上捐款事宜,請依流程步
驟操作。
五、諮詢專線:1957專線、社會司社會救助科:(02)2356-5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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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7.12.28
※ 編輯: miniuser 來自: 140.137.12.28 (08/11 10:05)
1F:→ ilovecatt:小聲說 不想捐給政府 災民拿不拿得到是問號~ 08/11 10:41
2F:→ miniuser:換個想法 你怎確定 你捐的單位 會全數用在災民身上? 08/1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