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plump (無聊閒閒)
看板Elections
標題[提問] 是否願意修法降低罷免門檻?
時間Sat Oct 31 23:40:25 2015
1. 投票地
金門縣
2. 議題類別
其他
3. 我要發問 (請在此處寫上您的問題)各位總統候選人您們好
我是一名研究生
有鑑於電視上政府官員被議會議員拳打腳踢侮辱畫面頻傳,加上某些民意代表仗著自己是
選出來的就胡作非為,質詢有如作秀般,丟臉丟到國際。
是否可以推動修法,降低罷免門檻,讓不負責任民選政務官與胡作非問民意代表在辜負選
民的情況下罷免他們!
建議降低門檻,如下
只要當有超過2/3當初當選人''當選時所獲得票數''之人民(20歲以上在選區內有投票權
之民眾)連署同意執行罷免公投案
得啟動罷免機制,獲得當初投票率過半數投票同意及罷免
請問是否願意支持此罷免提案,人民要拿回我們的基本權力,讓你們知道
人民能賦予你們權利就能拿回來
謝謝
手機排版,謹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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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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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uplump (110.26.85.17), 10/31/2015 23:47:05
※ 編輯: luplump (110.26.85.17), 11/01/2015 00:00:57
1F:推 lysing12: 推 臺灣罷免權真的挺高的 117.19.147.106 11/01 09:02
2F:→ sos3366: 看王金平要不要修憲而已,超簡單的問題~218.161.116.222 11/01 10:40
3F:推 dual110: 推。代議士應代表民聲。 36.233.40.170 11/01 22:58
4F:推 poornow: 推,不適任就該走 140.130.185.81 11/02 13:33
5F:推 Fc5971: 推,罷免門檻真的太高 163.14.249.245 11/02 15:02
6F:推 svip55227284: 推,有些真的只是再領錢站人頭而已 114.39.146.170 11/02 20:19
7F:推 OD1109: 照這規定就一直選完再罷免再選再罷 就飽了 1.170.183.232 11/03 02:41
8F:推 v00623: 推140.118.209.109 11/03 10:12
9F:推 annahuangtw: 推 101.12.98.112 11/03 11:40
10F:推 ninegba: 推 本來就該 223.137.37.101 11/03 23:11
11F:推 PTTkingdom: 這本來就是候選人該講清楚的事118.169.184.160 11/04 11:41
12F:推 samantha83: 推~~~ 27.247.74.191 11/06 13:37
13F:→ icarusxxy: 早就該改了 1.34.54.123 11/06 15:56
14F:→ tommyhaha: 真的要改 110.26.4.107 11/07 01:11
15F:推 Yvonne121: 重要推 36.224.54.48 11/07 11:50
16F:推 sanob: 推~罷免門檻太高~根本就不給罷 59.126.30.43 11/07 22:14
17F:→ sanob: 沒能力為台灣人民做事就快下台換人~別佔坑~ 59.126.30.43 11/07 22:19
18F:→ sanob: 台灣沒那麼多年讓你繼續玩~競爭力都被玩掉 59.126.30.43 11/07 22:21
19F:→ bnn: 附議.請候選人提出對於人民實行罷免權的政策 172.5.126.57 11/08 12:06
20F:推 xiaomeimei: 推 27.242.3.78 11/10 19:53
21F:推 o030227: 推 120.109.151.20 11/11 23:54
22F:推 lynn1221: 已協助張貼至活動網站 220.134.60.172 11/17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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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推 drunkjaws: 推罷免,請把權力還給人民! 219.69.80.118 11/23 20:24
25F:推 mormonwu: 罷免是人民的權利 不是上位者的專權 202.39.251.79 11/24 09:01
26F:推 varda0821: 推118.160.102.195 12/0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