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dredta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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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兼任師納勞基法 潘文忠:應修教育法系
時間Mon Mar 27 12:46:22 2017
兼任師納勞基法 潘文忠:應修教育法系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3270050-1.aspx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如果納入勞動基準法,考量學生受教權與校
園安全,可能會有適用爭議,教育部將修改相關教育法系,較能符合教育場域特殊需求。
潘文忠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大專實習生
勞動權益及高中職建教生之權益保障」前,媒體問到有關大專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權益問題
。
潘文忠說,去年教育與勞動部規畫,在勞動部公布草案後,各界覺得需再釐清,教育部要
維護學生受教權,兼顧照顧兼任老師權益,希望在教師法系研提相關辦法修訂,大多數內
容可恢復到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權益回復,希望今年8月上路。
他說,這些規定可能有相關成本,教育部也編列新台幣6000萬元協助學校支出預算,未來
繼續編列。
媒體追問,為什麼未具本職兼任教師不適合勞基法?潘文忠表示,學生受教權益維護部分
,兼任老師要搭配學校課程規畫與考量學生選課空間,如果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納勞基法,
以不定期契約方式聘僱,兼任老師會變常態性聘任,限縮學校課程規畫與學生選課空間。
他說,如果以目前規定,不適任教師、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法規有相關處理程序,
勞基法對這個部分較寬鬆,考量學生受教權、校園安全,適用勞基法可能會造成爭議。
潘文忠報告時表示,教育部積極研擬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對勞動部預告「大專校院未
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草案,宜獲各界共識後,再研議續辦方向及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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