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gch (小倉)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 曠課問題
時間Thu Oct 21 11:02:50 2010
※ 引述《osaka80 (osaka)》之銘言:
: 這凸顯了現行學校制度的不周延
: 如果有個標準流程,類似下列,相信糾紛會少很多!
: 學生若於[xx:xx分]未到,則
: 1.登記曠課(登不登記曠課與是否通知無關)
: 哪些假可以事後請一定要用文件說明清楚,關係到曠課紀錄是否可消除
: 2.用標準作業通知家長
: 作業流程為:打到家長設定的電話2次,若無人接通,傳送簡訊於設定的手機
: (1)導師第一節必不排課,核發簡訊費用,由導師通知。
: (2)訓導處幹事於收到副班長資料後統一處理。
現行學校已經有一套通報標準了
我以我知道學校(小學)為例
家長請假前(或當天早自習)一律都打給輔導處完成請假手續
並派人至各班通知該生請假
而在導師方面
通常早自習都忙於班務或開教師晨會
並考量到學生並非曠課,而只是遲到
所以通常我都在早自習結束前5分鐘或該節下課通知或詢問家長是否該生今日請假
若是已經出門卻未到校,則須通報學務處(訓導處)
之後追蹤學務處會做處理,導師則繼續課務
至於事前工作
導師本身需就通訊錄做完整記錄
於班親會期間連家電、父母手機、甚至緊急聯絡人電話需做紀錄
若家長戶籍搬遷或通訊電話有變更,可於連絡簿、學生本人、家長本人告知
務必讓通訊錄做到詳實的工作
以便學生未到校時能做第一時間連繫家長
或者把導師手機乾脆留給家長,以便完成家長請假(大部分老師都會做)
所以,就原Po的疑問
我可以說,90%以上是導師的責任
因為該生在該時間點就應該在學校
而家長是以信任的態度----學校如果沒打電話,代表學生在學校[沒問題]
家長可以放心去工作或家務
而剩下10%(以下)可能是家長-----通訊錄不詳實或未告知通訊錄變更
致使導師在聯繫家長時無法通知,而學務處本身也只是根據導師通訊錄做繼續追蹤
所以,終歸一句話,就是[該班導師失職並推卸責任]
這是我的第一Po
只希望讓大家了解,並不是大部分老師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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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edone:贊同,但其實國內的導師訓練我認為並不足.. 114.38.51.73 10/23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