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BlackJack (怪醫黑傑克)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 曠課問題
時間Mon Oct 18 21:19:01 2010
: 原則上是這樣,但有很多可能
: 第一︰在應上課期間(第1-7節課的時間裡),有通知,如電話通知、到家訪視...
: 但家長都不在家,也無從得知家長在那,那就要寫曠課通知單了。
: 一般都會在「聯絡家長情形登記簿」上登記聯絡情形。
: 不過有的人可能會說,那不會學生「應」放學後的時間打嗎
: 這個有可能是家長一直聯絡不到(如工作時間很長),
: 還是老師回家後有電話聯絡,但是家長還是loss掉。
: 不要爭執說,老師要「用盡」所有辦法聯絡到家長,
: 在校不是只有顧一個小孩,回家還有自己的家庭要顧。
: 第二︰老師失職,這就不用說了。
: 再來,是家長的責任還是老師的責任先不表,
: 但是有「看似出門上課,實際上卻未到校」
: 在想到誰的責任前,要先深思學生為何有這種情形發生,
: 是第一次呢?還是常態呢?
: 第一次的話,家長或老師就要檢討了,
: 而且如果是第一次的話,老師在完成「聯絡家長情形登記簿」的事後,
: 後來管點名表的學生就會將缺曠課紀錄表送至學務(訓導)處,
: 說不定曠課通知單很快就到學生家了。
: 常態的話,那家長或老師除了檢討外,學生就更要「反省」了。
感謝A大您的回覆
我文中提到"卻將責任完全推給家長"的過程
其實這位教師的回覆是:
「很多學生都曠課,也沒那麼多時間一個一個通知
所以之後只要有學生沒來,就一律記曠課,不會通知家長。」
我想就以上回覆的內容來說,是不是一定是教師失職了呢?
若是教師失職,那麼有哪條法律或是校規明文規定教師一定得通知家長嗎?
因為現在這位班導就是採取一律記曠課的方式,令人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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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87.56
1F:→ vince02:其實直接記曠課 好像沒說要通知 69.120.209.83 10/18 23:29
2F:→ vince02:高中職的話 記到退學就結案了... 69.120.209.83 10/18 23:29
3F:推 ImprovingMe:以法條來說,的確沒有強制規定老師要 220.131.230.38 10/19 08:53
4F:→ ImprovingMe:每次都通知家長,一學期至少一次就ok 220.131.230.38 10/19 08:53
5F:→ ImprovingMe:但是一般的老師都會通知家長,和家長 220.131.230.38 10/19 08:54
6F:→ ImprovingMe:一起來討論該怎樣預防下一次,所以,看 220.131.230.38 10/19 08:54
7F:→ ImprovingMe:老師的良心 220.131.230.38 10/19 08:55
8F:推 Aesop: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很多學生都曠課 163.26.149.42 10/19 16:33
9F:→ plancklin:抱歉無禮的問一下,家長容易通知到嗎?123.110.238.228 10/19 21:56
10F:→ plancklin:以前有沒有溝通不好的紀錄?123.110.238.228 10/19 21:57
11F:→ samadhi:可以直接詢問教育行政主管機關 220.141.41.68 10/20 21:50
12F:→ samadhi:因為不曉得是哪一個階段的學生 我查到 220.141.41.68 10/20 22:05
13F:→ samadhi:臺中市中小學維護學生及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220.141.41.68 10/20 22:05
14F:→ samadhi:是有規定要通知的 220.141.41.68 10/20 22:06
15F:→ samadhi:各縣市應該都有 220.141.41.68 10/20 22:06
16F:推 ImprovingMe:要是老師不遵守實施要點會怎樣? 220.131.229.12 10/21 10:56
17F:→ rgch:高中就我讀的高中每曠課一次就會寄一次通知單118.169.144.248 10/21 11:14
18F:→ vince02:老師不遵守要點?不會怎樣啊... 69.120.209.83 10/21 15:47
19F:→ vince02:大部份的"要點" 老師都不知道的吧... 69.120.209.83 10/21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