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shia (下家)
看板Education
標題[討論] 學生是邪惡的強暴殺人犯?!
時間Mon Apr 26 10:55:00 2010
新聞常報導老師體罰或家長不當管教的問題,
但社會大眾大多仍默許體罰的存在,
可能是因為大家小時候上太多「公民與道德」,
因此搞不清楚什麼是「法律與社會」吧!
對於強暴、殺人等重大犯罪,我國訂有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制度,
除了有縝密的訴訟程序,對犯罪事實、刑度都要再三確認考量,
在刑罰類型上,亦無「人格羞辱刑」或「身體傷害刑」的設計,
因為刑罰的目的,在於矯治,不在於報復或情緒發洩,
所以,人格羞辱或身體傷害這種純屬報復發洩的虐待行為,
早為現代刑法所揚棄。
而教育,這個古老又落後的學科,還在正當化體罰的實施,
多數的教師和家長仍認為適度的體罰是合理的教育手段,
事實上,體罰作為恫嚇管理或發洩情緒的手段,卻有其效果,
然就教育層面來看,絲毫不見其價值,甚至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重大刑案的犯罪者,都不會被施以體罰,
而台灣學生的人權,竟比罪犯還沒有保障!
解決校園體罰的問題是非常簡單的,
除了再教育這群野蠻老師外,
在制度面,應明確立法規範管教手段的種類和實施程序,
並應確實對違法教師追究行政、刑事和民事責任。
我聽過最扯的事,莫過於老師說:「廢除體罰,如何管教頑劣學生?」
是啊!社會上亂搞男女關係的大有人在,
這些偉大的教師怎麼不主張把他們都抓去浸豬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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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0.91
1F:→ ytyty: 163.17.44.77 04/26 11:28
2F:噓 kzadb:廢文 163.20.242.50 04/26 11:55
3F:推 lovemusic:「法律與社會」,這才是現代社會的課題 61.64.138.72 04/26 19:12
4F:→ prokey:這比喻很差,社會化程度的差異就決定處理125.231.209.178 04/29 11:11
5F:→ prokey:方式應有所不同。125.231.209.178 04/29 11:11
6F:噓 kzadb:越看越廢的文章,再噓一次 59.124.89.235 05/01 11:21
7F:推 lovemusic:樓上何不提出一些見解?而非噓噓樂 219.85.214.226 05/01 13:31
8F:→ kzadb:1345段,如果你感覺不到廢意,那就甭解釋了 59.124.89.235 05/02 13:37
9F:推 lovemusic:你應該替自己解釋,而非管我感覺不感覺118.168.196.123 05/03 11:54
10F:→ kzadb:廢得如此明顯還需要解釋?還是你真的看不懂? 59.124.89.235 05/04 00:01
11F:推 lovemusic:你就乾脆直說莫須有就好了118.168.196.123 05/04 14:47
12F:→ knnney:所以你還是沒說明該怎麼管教學生 210.240.120.59 05/06 08:11
13F:推 MaNeNe:體罰通常是權威的一種宣示 111.251.209.1 05/07 12:34
14F:→ kzadb:樓上那句話哪來的? 59.124.89.235 05/08 10:26
15F:→ kzadb:廢點一:混淆體罰跟不當管教 59.124.89.235 05/08 10:28
16F:→ kzadb:廢點二:誰在正當化體罰?又哪裡看不到價值? 59.124.89.235 05/08 10:29
17F:→ kzadb:廢點三:重大刑案的犯罪者是完全剝奪自由 59.124.89.235 05/08 10:31
18F:→ kzadb:學生體罰後依然保有其自由與人權,可相並論? 59.124.89.235 05/08 10:31
19F:→ kzadb:廢點四:體罰的老師=野蠻?罰站就算體罰了, 59.124.89.235 05/08 10:32
20F:→ kzadb:那是否罰學生站的老師就是野蠻,就要再教育? 59.124.89.235 05/08 10:32
21F:→ kzadb:廢點四:教師法已有規定管教手段與種類,但 59.124.89.235 05/08 10:34
22F:→ kzadb:實行有效乎?我只知道很多老師反應要修內容 59.124.89.235 05/08 10:35
23F:→ kzadb:代表實施成效不彰。但希望放寬就被說成支持 59.124.89.235 05/08 10:36
24F:→ kzadb:體罰? 不過主要是要說,這點早就做了,不用 59.124.89.235 05/08 10:38
25F:→ kzadb:再提。上為廢點五。 59.124.89.235 05/08 10:38
26F:→ kzadb:廢點六:老師只管學校以內的事件,校外是法 59.124.89.235 05/08 10:39
27F:→ kzadb:院、警察在管。連老師的職責權限都不懂,還 59.124.89.235 05/08 10:40
28F:→ kzadb:要大放厥詞?廢文。 59.124.89.235 05/08 10:40
29F:噓 fantasibear:新保守主義140.117.196.141 05/1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