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kboy (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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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7生被罰在家管教5天 新園國中惹爭議
時間Wed Mar 24 01:21:11 2010
〔記者葉永騫/新園報導〕
學生管不動,叫家長帶回家中自行管教5天。
新園國中上學期有7名學生被要求帶回家管教,地方議論紛紛,
校長蔡慶興說,學校是依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理,
但有家長認為這種方式影響學生受教權,對學生的自尊也有影響。
新園國中上學期破紀錄要求7位學生家長將學生帶回家中自行管教5天,
這些學生都是因為累犯被記3大過,多數為打架、抽煙、恐嚇同學等原因,
學校請家長自行決定轉學,或者帶回家自行管教後兼做勞動服務補過,
有一名學生對新任訓導主任不禮貌,一次被記兩個大過,引起地方議論紛紛。
有學生家長指出,國中是義務教育,學校要家長把小孩帶回家,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學生也會被同班同學列為異類,況且有些家長平時都得工作,無法5天在家管理孩子,
反而讓小孩有不上課的理由,不認同這種處罰方式。
《校方:家長也應負管教之責》
校長蔡慶興表示,學校請家長帶孩子自行管教是依據教育部相關條文,
再經過校務會議通過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執行,
對於違規重大情節的學生可以轉班、改變學習環境或家長及監護人帶回管教,
這7名學生都是情節重大者,學校認為家長也應該負起管教之責,約束自己的小孩。
蔡慶興說,學校除了處罰外,也定有輔導學生改過銷過的辦法,
只要學生認真上課、協助勞動服務等,都可以銷過,學校依規定辦理。
東港鎮東新國中校長涂志宏認為,對學生管教要有18招,且要視學生情況而定,
不能常用這種方式,他任內也有一個在家管教的案例,萬新國中也曾有一次,
但涂志宏強調都是特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3/today-south21.htm
剛好最近同學的班上也有個行為偏差的學生(已有兩大過在身)
他們學校訓導主任也是說要叫家長帶回管教一週
起初我聽到時都覺得訓導主任這麼說不合乎教育法規吧
結果上網查了一下還真的有回家管教的辦法
有點納悶這樣不就剝奪了學生的受教權
或許學生的確行為有很大的偏差
但若只是叫家長帶回,學生問題難道就可以解決嗎
以我同學那例子家長也是被孩子搞到有點憂鬱都想自殺了
若學校又一味著將學生丟給家長,家長若真的受不了恐怕還會釀成更大的傷害吧
教育到底意義價值在哪?
或許我比較天真理想化吧,國中生處青春期間階段
本來就是會比較叛逆對自己行為無法做正確判斷
師長們理應要多輔導,多發揮教育愛吧
這就是當老師的使命與重要責任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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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pollo57:這些學生到學校會嚴重影響同班同學的受180.218.254.147 03/24 13:33
2F:→ apollo57:教權180.218.254.147 03/24 13:33
3F:推 chen2323:有guts的校長218.174.105.141 03/24 15:13
4F:噓 popohans:教育愛只用在 人 的身上... 114.47.157.203 03/25 22:50
5F:推 deadly:那請問判定是不是人的方式是..?! 60.250.129.52 03/26 13:30
6F:推 senza:我怎麼覺得這種方法很讚 59.121.195.81 03/26 13:51
7F:→ senza:但要搭配適當的輔導。否則家長本就無能了。 59.121.195.81 03/26 13:52
8F:→ senza:帶回家可能增加家暴或逃家危機而已。 59.121.195.81 03/26 13:52
9F:→ popohans:人權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 114.47.155.236 03/28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