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xx83221 (咕嘟)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討論] 零體罰政策
時間Wed Feb 17 17:54:04 2010
※ 引述《louic (...)》之銘言:
大家好,我是個高一生,也就是大家討論的「教育」的實際接受ING的人,
就我的時代來講,一直到小學畢業班上都是有被體罰的。
看到這篇回文,我忍不住有些話想說...
因為我不是學者專家,也不是教育前線的老師,所以提不出什麼好方法,
不過我想把我個人看到的事情說出來。
: 零體罰政策是個理想,就像把操行量化拿掉一樣,都是理想化的方式。
: 學者:個人的品行無法用量化表示,這是違反人權。
: 不量化,就只有二分法,品行好與品行差。取消量化後,記過就等於形式。
我不太明白二分法跟量化那一段。
沒有分數,就只有當或者過。
...這有差嗎? 囧
: 其然,對於學校真正大尾的學生,記過根本就是形式。但,根據實務經驗,
: 對於中下的學生,仍有部分的約束力。
這是沒錯。
: 把學校當成世界的淨土,是一種白痴才會去做的理想派。
: 把學生當成一塵不染的白紙,理想派及菜鳥才會去感受的。
: 現在的學校早已成為大染缸,各種學生都會有,但,學生總會犯錯,
: 而理想派、象牙塔派,卻只會「吠」:教師的具專業輔導能力,可以應付
: 這樣的狀況。
: 誠然,輔導的成效,我看也只有百分之一,青少年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
: 價值觀,而輔導只是對較具惻隱之心的學生有效,因為,他們捨不得父母為
: 們難過。
撇開白癡這樣有侮辱性的字眼,以及「吠」這個微妙的動詞,
這一段的大意是可以接受的。
不過我一直很困惑,輔導的成效到底是因為它是輔導,
或只是因為它是沒有用青少年角度去扶植的東西。
不過話說回來,要用青少年的角度去輔導,
這大概要有GTO的精神才能辦到吧...
: 用較尖銳比喻:青少年不該有性行為(含自慰?)會有多少人聽?重點在於
: 他們認為的對與錯,責任與承擔都是自設價值,而不是普世觀感。而我們卻
: 一直在為他們承擔錯誤。
書上說青少年自慰沒什麼不好,當然,要好好清洗避免感染。
那麼,為什麼青少年的對錯認知跟責任與承擔和普世價值有落差?
這個落差我認為其實說到了青少年問題的核心。的確如前段所說,
青少年是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價值觀。當然,這可能是好事,
但這是在這個認知與價值觀符合道德標準的前提下,
它可能很具前瞻性、很大膽、很瘋狂,可是他不能違法、
不能傷害別人、不能傷害環境,但是很多青少年文化卻不是這樣。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落差呢?
....不好意思,離題了。
: 銳寶貝犯錯了,父母幫他聘最好的律師,許多導演要找他拍戲,甚而父母在
: 法院下跪求情。這本身就意含:孩子,犯錯沒關係,有老爸頂著。放心吧!
: 這是一個特例嗎?不,這在臺灣的開學後,每天都在各校上演同樣的劇碼。
: 因為,我們在小朋友犯錯後,只會叫父母來處理,然後父母來了,就兩方喬
: 一喬(臺語式用語),沒事了,稍息後自行帶開!我們有教他們承擔責任嗎?
: 這就是零體罰,但卻被人權主義者,引伸為「零處罰」。
: 少年事件處理法,還有「訓斥」這個處罰,老師稍為大聲一點,就是語言上
: 的體罰,就會傷害孩子的幼小心靈?
我以前,曾經被老師罵過非常難聽的話。
那是我一年級時候的事,到現在也已經過了八年。
然而,我花了很久很久的時間才說服自己,自己並沒有她說的那麼糟糕。
我想說的是,在小孩還小的時候,老師說的話是真的會烙印在心裡的,
而且確實會把它當真。我一直到長大都還無法原諒她。
當時的我太過年幼,不懂得什麼是仇恨,也不知道該討厭,
但稍微大一點點以後回想起她,簡直讓我怒火中燒。
甚至這讓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對老師這個職業存有強烈的偏見,
覺得他們是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人種,
直到我上了國中,遇到很多好老師才改善。
老師說的話是有可能傷害到小孩的,我一直都相信這一點。
: 我贊成「零體罰」,請教我,除了輔導以外的加重孩子「責任感」與「承
: 擔」的方式。別用這是教師「專業」這樣帝王條款來壓,人性不一,輔導
: 豈有「標準」所在?
: 可否,孩子犯錯了,就「移送法辦」呢?..我真得舉雙手贊成!
: 打架:傷害罪,移送法辦。
: 偷竊:偷竊烑,移送法辦。等..
: 亂丟垃圾:就檢舉然後罰鍰..
: 罵老師、講髒話:公然侮辱。
: 例子不用多,一個送辦,全校學生知道學務處是玩真的,
: 誰還敢亂來?..
: 「不以正法,難以振綱紀」
: 人權主義、人本的,還有不爽的,就盡情噓吧....
: 但,大年初一,不要出惡言,不要講髒話。 祝
: 大家
: 新年快樂,事事如意!
我先說聲,新年快樂。我還沒成年,所以今年也有紅包喔!XD
(今年有比較大方耶>3<)
可以用體罰以外的方式我是不知道,
不過我知道絕對不只體罰這一種方式。
我從小的道德觀念都是媽媽買書給我看學來的,
不是被處罰過後學來的。
再說我也被打過,我可不認為那對我有什麼好處。
老實講,我的確記得被打過,可是大部分的原因,
我早已不記得了。
犯錯直接移送法辦。嗯....這是認真的嗎? 囧
留下案子,就是會有「前科」的喲。
有了這個東西,不管是找工作或是結婚都會變的困難重重...
小孩尚未徹底明白這到底有多嚴重,就實行這種厲法,
難道不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嗎...?
這跟不讓未成年的人發生性行為是一樣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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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巨大的數字洪流裡,看到了方程式惡魔的微笑,我以為那是最後的魔王,
翻開姊姊的講義,我才知道,我的數學RPG永不結束,而我的武器,
永遠只有公式之劍和假設之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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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16.20
1F:→ violadepp:做了犯法的事情就該被移送法辦,這才是 122.117.14.232 02/19 19:25
2F:→ violadepp:學校應該被教育的,教師本來就不能有 122.117.14.232 02/19 19:25
3F:→ violadepp:調查權或體罰權力。 122.117.14.232 02/19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