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zjacky (Jay)
看板Education
標題[討論] 高雄市國小課後社團實施要點
時間Tue Sep 15 18:43:59 2009
http://boe.kh.edu.tw/releaseRedirect.do?unitID=183&pageID=3402
這是網址
節錄其中的一段話
十、經費收支:
(四)各項社團所收費用,其中得以上限百分之八十應用於指導老師鐘點費;
餘應用於講義、水電、行政費、文具等雜支。
行政費以實際負責籌辦或參與活動之有關人員為限,
支用標準由各校推行委員會訂定之。
十一、鐘點費支領標準:
(一) 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國寶級專業教練,每小時以1200元為上限。
(二) 下述人員每小時以800元為上限:
1.大專院校講師、助教、專業教練(師),領有證書者。
2.接受已立案之民間機構或團體的相關課程訓練合格,領有證書者。
這兩點就出現很大的問題
舉例:
一課後社團一學期學費向每位學生收取2200元,共上17堂課,每堂一小時
總共有25位學生,收了37400元
依據上述實施要點第十條,最多百分之八十用於教師鐘點費
也就是37400*0.8=29920元
但是,依據第十一條第二點,每小時付給800元薪資
800元*17堂課*1小時=13600元
29920-13600=16320元---->這筆錢無處可用
這是一個社團,通常一間學校會開到10-20個左右的社團
也就是一學期大約有16萬-32萬左右的經費,可能會不見
根據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最大的國小之說法
此筆錢,學校有用途!
真不知道這筆錢會進誰的口袋?
也不知道高雄市的教育局頒布這項實施要點,
是方便了學校多一筆經費?亦或是方便了哪位靠人民養的公務員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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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150.194
1F:→ eric3118:"最多"80%,表示鐘點費若不足80%也可 114.39.170.112 09/18 21:00
2F:推 KaoCheng:當作活錢使用 請你吃飯阿@@123.192.201.250 09/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