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mmerQ (summe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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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關於教師兼差或補習......(2)
時間Sat Mar 22 01:55:34 2008
雖然是快兩年前的問題了,
看到了,忍不住想起一個兒時相關記憶,
想來很讓人難過的回憶。
我的小學老師…
因為我是轉學生,當我轉到他班上,
他在課堂上暗示他有課後補習,
可是我的數學成績一向不錯,
認為沒有補習的必要。
想不到我自此列入黑名單!!
以往,九十分以下的人都會被他修理
但對那些在他私人補習班上課的,
他的棍子都輕輕帶過!
很糟糕的,某次我不小心考了八十九分,
那一下多麼的用力到現在我還記得…
當天,我跟媽媽說了這個狀況
媽媽問我,要不要去補習。
我很生氣,覺得怎麼可以這樣妥協。
對於只是小六的我,
除了讓之後每次都考九十分以上,
沒想到去檢舉這件事情。
也許年代不同,在六年級尾七年級初的那個年代
教師還是有威嚴的,
我們比較不會思考不適任這個問題。
況且教師課後補習是種風氣,
還有老師拿著「可是家長希望我開班的呢」來正當化他的行為
我很反對老師課後收費補習,小時候的經驗對我影響甚巨。
這個老師還做過一件事︰
雖然我沒補習,但我可以靠課後努力拿分免除懲罰(哥哥教導)。
可是,並不是每個同學都跟我一樣幸運
我們班有個瘦弱的女同學,
家境不好,每次考試都是最後一名。
可是她是個善良的小女孩,也是個脾氣好的小女孩。
每次被欺負都只是笑咪咪的。
其實同學也不太會欺負她,會欺負她的,
只有我們那個很勢利的老師
那天上課鐘響,那位同學拖鞋踩進打蠟的光亮教室後門時
在後面聊天的老師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抓起她向拋擲保齡球般甩出去,
消瘦的身體順著光滑的地板前進,
撞翻教室後面一桶半滿的回收鋁罐的橘黃色回收筒,
整桶硬生生地被打翻!!
更可惡的是,他竟然要她撿起來放好!
這個女同學因為家境永遠不可能去補習…
在她任教期間數學成績永遠不可能九十分以上….
卻沒有理由任他這樣欺凌
這些事情,是造成我覺得公職老師不可以在外私下任教的重要原因。
也許有人認為這只是個案,
不,到了國中,數學老師又犯了同樣的錯誤。
在他補習的隔天,他必定會考兩題,這兩題都是很難深的題目,
卻是他前一天教的。
不會,就打。
我們班那位資優生(後來上台大醫科)被他打了一次嚇到也去補習!
現在我都會教育小朋友,
如果知道學校有老師私下開班,請務必告訴我,
因為這樣的行為,對那些無法負擔補習費的同學是不公平的!
※ 引述《tooodark (塗太黑)》之銘言:
: ※ 引述《mcchang (阿琪)》之銘言:
: : 謝謝好心的朋友幫我查出原來法令如下
: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 第三十四條 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
: : 大多數教師,學生,或家長都知道老師在外幫學生補習是違法的,
: : 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
: : 為什麼?
: : 基於什麼樣的原因?
: : 你贊同嘛?
: 教師不得在外兼職或兼課的主要理由,
: 是希望教師盡忠職守,照顧好學校裏的學生,
: 避免因私而廢公。
: 另外,教師在外兼課,
: 可能涉及考試洩題或者對補習的學生另有特別優待等情事。
: 至於在外兼職,似乎也難以同時顧及學校裏的學生。
: 畢竟,教師對學生的教育愛與教學精神是沒有分上下班時間的,
: 許多教師在課後的時間,對學生的付出與關懷也是十分可觀的。
: 當然,
: 你也可以說,只要有能力、有本事顧好學校裏的學生,
: 誰都可以額外地兼課、兼職。
: 這樣講也沒有錯,法律也不應該限制人民求生、存求發達的工作機會。
: 但對教育而言,法律主要希望保障的是學生的受教權,
: 而不是教師的口袋。
: 事實上現在有許多教師在外面兼職兼課,
: 並不是特別的事。
: 也許這些教師能夠兼顧本業與副業,
: 一方面是賺兩份薪水,另一方面是犧牲休閒與家庭。
: 這個經濟不景氣的時代,要不要兼課兼職多點積蓄,老師們自會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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