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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中] 高中女生 可請產假
時間Thu May 10 02:52:16 2007
【聯合晚報/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 2007.05.09 03:23 pm
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
教育部完成「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草案,為了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明訂經核准
產假、育嬰假的學生,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鼓勵懷孕學生留在學校繼續完成學業。
新的成績考查辦法最快96學年度從高一新生開始實施。
學校、家長直呼太誇張
消息一傳出,各界嘩然。兩性平等專家、婦運團體以「善待母體」「台灣有這個需要」,
樂觀其成,但學校、老師、家長則多驚訝直呼「太誇張了」、「執行有困難」。甚至有學
校說,此草案等於是在鼓勵學生懷孕,並說「這還有法律問題,因為與未滿16歲的少女發
生關係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就得吃官司」。
台北市私立景文高中說,學生萬一不小心懷孕,通常監護人會幫孩子辦休學,就像顏清標
的媳婦懷孕了也沒有留在學校。
教育部表示,依照現行規定,學生除非因為公假、病假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缺課
時數達到該科全學期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該科就不給成績,以零分計算。
產檢請假扣分?草案沒提
另外,學生除公假外,如果缺課達全學期總日數二分之一,就要辦理休學,對懷孕要經常
請假作產檢,或剛生產完的學生非常不利。草案通過後,經核准的產假或育嬰假,將不計
算在缺課計算。至於產檢請假是否不列入請假扣分規定,草案中並未規定。
教育部中教司副司長黃坤龍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維護懷孕女學生的受教權,把經過核准
的產假、育嬰假,排除在學生的休學條件。
【2007/05/09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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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懷孕有產假?教育部:有規劃、未定案
時間: 2007/05/09
撰稿‧編輯:曾國華 新聞引據:採訪
教育部草擬的「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出爐,未來懷孕學生,經過核准請產假
、育嬰假,除了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外,也不用受限請假總時數的規定,而且補考的
成績也以實際成績計算,不用另外計算;教育部中教司副司長黃坤龍強調,這絕對不是變
相鼓勵學生懷孕,而且教育部也還沒有全完定案,會再聽取外界的意見。
為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的受教權,並且給予必要協助
,教育部草擬了「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未來懷孕學生,經過核准請產假、育嬰
假,將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不過目前各高中的請假規則中,大多有規定學生請假超
過全學期授課總時數1/3的學生,不得參加學期考試,而且請假也只分為公假、事假、病
假3種;因此未來一旦教育部通過草案、定案後,懷孕學生想要繼續完成學業,請產假將
可以不受請假總時數的規定,而且補考的成績也將以實際成績計算。教育部中教司副司長
黃坤龍說:『在草案裡面也有規定,她補考的成績
,也就是說請育嬰假、產假的補考成績,是以老師實際評定的成績來計算。』
不過目前這項規定祗適用高中學生,至於高職的部份還沒有訂定。祗是對於這項規定
,有部份學校、老師、家長則是擔心請了太長的產假,無法上課,會耽誤到學業,但黃坤
龍說,這是學生自己要衡量的;另外,對於有學校批評這是鼓勵學生懷孕,而且也沒有考
慮要和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關係,是涉及妨害性自主罪。對此,黃坤龍則是強調,目前草
案還沒有做最後定案,將會聽取各界意見,再送教育部部務會議討論,所以目前實施日期
也還沒決定。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NewsID=70341&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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