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XD)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對人本的一些建議
時間Mon Oct 23 01:15:01 2006
※ 引述《MRSA ()》之銘言:
: 推 marrins:PUSH 221.151.182.41 10/22 23:26
: → marrins:那種滿嘴法理跟中心思想如何的嘴炮最好是 221.151.182.41 10/22 23:27
: → marrins:最好是被問題學生打到清醒 221.151.182.41 10/22 23:27
合法是法治社會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你辦不到,
你甚至不該當個公民,直接去跟監獄報到比較
快。
法理只不過是最基本的要求,你辦不到的話,
流浪教師那麼多,退下來給別人做。社會上的
飯碗那麼多,不是只有教師這一行可以幹吧?
大家都是出來混飯吃的,我不相信你的教育愛
會比路邊賣菜的歐巴桑多到那裡去。
: 推 maskzero:推 至少還蠻實在的 ~~~ 218.167.65.127 10/23 00:30
--
正牌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冒牌的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19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79.115
1F:噓 tooodark:什麼鳥 220.129.0.77 10/23 02:03
2F:噓 marrins:亂沒邏輯 210.105.5.253 10/23 07:44
3F:推 present:要求守法叫做沒有邏輯? 220.130.182.82 10/23 08:08
任何公民都應該守法,特別是教師還站在教育
未來公民的位置上。若教師們認為各式處罰被
籠統的包括在"體罰"的項目內,則教師團體應
該起而形成遊說團體來壓迫立法院立法明訂何
種處罰應列於"體罰"之列,而非在在向自一九
五零年以降台灣教育當局一貫明令禁止的體罰
上要求政府讓步。
既然軍公教在台灣有足夠的選票來左右台灣的
財政支出項目,也應該有足夠的力量來左右立
法。
不圖此求,盡是認為他人都不懂從事教育工作者
的苦衷,諸位在網路上反反體罰的教師們,是否
認為自己已經凌駕全國人民的主流價值,成為可
以指導政府以及人民生活的方法及意識型態?
※ 編輯: loser1 來自: 61.222.221.218 (10/23 11:01)
4F:→ kidwang:體罰確實不該是處罰的內容之一 203.72.58.177 10/23 13:32
5F:→ kidwang:不能否認部分學校仍有體罰情況 203.72.58.177 10/23 13:35
6F:→ kidwang:至於主流價值,不是你也不是那些您口中的 203.72.58.177 10/23 13:35
7F:→ kidwang:的反反體罰老師所定義的 203.72.58.177 10/23 13:36
8F:→ kidwang:某基金會似乎也犯了文中最後面的毛病 203.72.58.177 10/23 13:37
9F:噓 jcamo:22222222 203.64.26.246 10/2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