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m (simm)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超額教師問題
時間Wed Mar 15 14:27:39 2006
※ 引述《loser1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XD)》之銘言:
: ※ 引述《gushi (谷溪)》之銘言:
: : 以日計薪或以節數計薪更乾脆 一年換一兩百個老師也沒問題
: : 這個就是搭配前面的變更 去除掉公職人員身分 兼差就不違法
: : 讓老師平常就可以有後備 萬一莫名其妙被解聘或不續聘的時候還能生存下去
: 其他的不講,一般民間公司是禁止員工兼職,或至少是與本業類似的兼職的。
: 所以,即使教師民營化,下班的教師可以去賣檳榔,但是不能去教補習班。
請問公司的程式設計師下班後可以去接外面case寫程式賺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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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95.32
1F:→ loser1:一般來說,不行。大部份的公司職員有保密義務。寫程式賺外 03/15 15:00
2F:→ loser1:快很容易利用到公司所擁有的資源與知識財產,應避免之。 03/15 15:01
3F:→ loser1:除非經過所屬公司特許允許之。隨便兼差會挨告的。 03/15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