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za (逆髮)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上課說話 藤條打到斷 國中生半夜常哭醒
時間Mon Jan 23 15:42:18 2006
※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 引述《eric3118 (eric3118)》之銘言:
: : 我想senza的重點在於解決作業不交這件事除了體罰之外還有別的解決方法
: : 因此體罰並非絕對必要的手段
: 恕刪部分文字。
: 今天,老師對『全班學生』來說,不僅只是一個教育者,
: 也是一個團體秩序和規矩的維護者。
: 在任何型態的團體裡,都有規矩,違規是否要有相對的處罰呢?
: 這是不是應該要先想想。
: 如果沒有處罰,又何來規矩?
沒有人說不能懲罰。
但是懲罰不等於體罰,額外的負擔也不是體罰,
之前多篇便一直在談這些觀念,
我不太理解這個想法為什麼有這麼難懂?
所以我之前有談過,老師要作的,除了找尋協助與增加知能以外,
也需與教育當局共同釐清,何謂額外的負擔?何謂體罰?
體罰的概念與態度為何?
這當然也是教育專業人員可以思考的,不是撒手等著別人來告訴他們的,
畢竟這些專業人員唸過這麼多書,至少也大專畢業,
那些書不是白念的吧!:)
但是以鞭子與藤條打學生,必定是體罰,這個沒有什麼好說的。
: 這些規矩,要如何維護?
: 如同我自公民課本裡讀到的一句話:
: 『為了大多數人的權益時,可以限制個人的自由』
: 這是訂定規矩的基本思想,
: 那麼,執行和維護規矩,要如何的配套,
: 才是我們需要多花時間去想的。
: 個人認為輔導是必然之部分,但處罰也應該有。
: ----
: 題外話
: 各位認為什麼時間叫學生來開導才是適當的?
: 不算體罰---限制到個體自由?
零體罰不代表零懲罰,
所以你本篇提的所有問題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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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漬已冷
有風微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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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3.21
※ 編輯: senza 來自: 61.62.3.21 (01/23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