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ne (我是++1 )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討論] 從罰寫事件到校規的訂定
時間Mon Sep 19 11:40:24 2005
說到學費單的繳費 到底是什麼樣的
能不能對學生記警告 我倒是覺得真的有點可以討論
要釐清的是繳費義務人到底是誰?
如果校長所言是真 這條記警告的規定適用於高中部而已
代表的是義務教育的繳費義務人是父母或監護人
而非義務教育的繳費義務人則是學生
這個事件我從頭到尾都不是很關心
只是覺得這樣的事都可以被報導成這樣
有點不可思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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