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efox ()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新聞] 悍衛教育權
時間Sun Sep 11 21:14:46 2005
※ 引述《evilanimal (阿..........)》之銘言:
: ※ 引述《plancklin (北極熊)》之銘言:
: : 我不是來戰文的,
: : 只是純就這一句話,就法律觀點來論。
: : 如果說『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適用於各種教育,
: : 那麼,各個高中,大學科系設下最低錄取分數,是不是也違背了這一條?
: : 比方說,所有醫學系的分數都那麼高,
: : 我想念醫學系,我想畢業出來當醫師,
: : 但每一所大學醫學系錄取分數沒有一所我達得到,我可不可以引用此條文?
: 我瞭解 不過請你看清楚一點
: 法律是保護『機會』均等 而不是齊頭式的平等
: 法律給了你機會 而努力在你自己
法律給你入學的機會了
簡章的開頭已經有寫了只要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就可報考
那體檢如果是一個考試項目
妳要不要考
就好像聯考
法律系招考時有要考法律嗎?
連公民都沒考
我就可以罵他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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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5.134
1F:推 blueease:有吧 .. 轉學考...(我不是亂的>"<) 09/19 03:46
2F:→ blueease:PS還有研究生考 09/19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