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bow (MIBOW)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問題] 希望懂有關教育法令的人幫我一個忙
時間Fri Sep 9 19:18:10 2005
※ 引述《justya (西瓜)》之銘言:
: 我朋友的妹妹
: 現在就讀於一所桃園的私立高中
: 高一升高二時不是都會分123類組
: 他本來選1類組
: 可是在暑假暑期班上完後 她發現自己想要唸3類組
: 也有去輔導室作性向測驗
: 可是她們主任卻不給他轉 說這樣子如果大家都要轉會很麻煩
: 連校長也跟主任一樣怕麻煩
: 可是我以前唸的高中 明明就很多人要轉組就能轉
: 我們對這些東西又不是很了解
: 實在想不出辦法才來這裡想問問看
: 他們這樣不給別人轉組的行為 有沒有觸犯什麼法令??
: 希望了解法律的人 能幫我一個忙 謝謝....
按照目前公告的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實際上是沒有所謂分組的。
可參照:
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HIGH-SCHOOL/
EDU7362001/i1301/course/current/standard_2.htm?open
意思是說,
原則上每個學生在高二時都要修習滿
一定學分的自然科(所以社會組會要上地科、生物)
和社會科(所以自然組要上地理歷史)
分組是學校的一種行之有年的行政手段
某種說法可以說成是,學生的一種選課行為(選擇多上社會或多上自然科)
這樣的選擇,可不可以更動呢?
我想如果你朋友的妹妹在暑期班結束、開學前就有提出想轉組的訴求,
那就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學校也許會聲稱選組已經截止,但明明還未開學,行政措施也都還來得及
不讓學生改變選擇而剝奪學生的教育選擇權,是不合理的。
實際上,即使是上了高二要轉組也應該都要被允許。
(除非學校在入學前如在學生手冊上即有明訂,選組後不得轉組。)
至於不給別人轉組的行為,有沒有觸犯什麼法令?
我想,學校真正觸犯的是,學校有權分組分班,讓學生來選多上社會科或自然科
但選課(組)的決定應該是在二年級開學之時,在開學前應有替換的空間。
如果在這之前就強迫學生選課(組),也強迫學生不能換,
在學校的入學契約(校規、學生手冊)沒有明文,
教育部頒發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也未授權學校可如此做,
那麼學校如此限制學生受教權利的行為,既不符合入學契約,也未獲得授權,
應該要予以更正、撤銷。
即使現在已經開學了,因為之前就有提出此訴求,學校應立刻協助轉組。
按法規可以向學校的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每個學校依法都要有此組織)
假如覺得繁複麻煩
實際的作法也可以直接找教務主任或校長表達不滿,
並且可以投書到教育部的電子民意信箱,這樣的問題他們很可能會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