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hen (反對世新校園加裝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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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悍衛教育權
時間Mon Sep 5 13:22:29 2005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 : 點至警大校門口提出嚴正的抗議;以為保障往後學生的受教權。目的要讓警大全面廢止體檢
: : 標準。
: 這好怪異
: 警察要抓小偷 難道不能要求他們要有一定體格嗎?
: 看到那則新聞就覺得那學生很無禮
http://0rz.net/900FH
看看這篇再做評論也不遲
這篇文章轉貼到好幾個板去,都有一些回應
比較常見的看法是跟你一樣,因為警察的業務性質,
所以設下體格檢查的限制似乎是應該的。
不過,有個地方好像大家都誤會了,
就是「念警大,不一定就會是警察」。
或許「依常理」而言(因為公費,沒辦法達到要求的服務年限就要賠錢),
念警大就是為了當警察,但這是「常理」,不是絕對,是吧?
更何況,警大「研究所」並沒有服務年限這個規定,只有大學部有。
姑且不論是不是所有跟警大出路有關的職業,(註1)
都需要「四肢健全」、「體格強健」、「身高160」(註2)
在「警大畢業後未必要當警察」的前提之下,
體格檢查的限制,不就沒有必要,進而成為一種歧視?
而且警大畢業之後,還必須經過「警察特考」才能當警察,
更令人猜不透,為什麼有在「教育機構」設體格限制的需要?
註1:根據警大網頁上提供的「畢業以後的出路」中,
工作保障的部分為:「本校各學系學生畢業後,犯罪防治學系犯罪矯治組學生
特考及格後由法務部分發至各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少年輔育院等機構
任職,水上警察學系學生特考及格後由海岸巡防署分發任職,其餘各系學生特
考及格後均報請內政部分發警察或消防機關任用,派任之職務為巡官、分隊長
、科員或相當職務。
看起來像是並非只有投身警務前線這條路,坐辦公室的不用孔武有力吧?!
註2:據考選部次長郭玉生表示,明年(95年)開始,部分公務人員特殊
類科體格檢查標準放寬,如調查人員特考「男性身高放寬至155公分,女生放寬
至150」,所以身高160並不是一個絕對的標準,是可以討論甚至廢除的。
大概就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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