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itzern (高級雜工)
看板Ecophilia
標題[情報] 法律於環境與經濟間之角色扮演 - 由蘇花高環評爭議談起
時間Mon Nov 5 22:24:40 2007
2007/11/24 - 4:00pm ~ 2007/11/24 - 7:00pm
主辦:財團法人新台人文教基金會
主講:王晨桓(民主營一期學員、台大法研所助教)
地點: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16樓1600室)
報名:即日起至11/15
電話:(02)8789-4812 吳小姐
傳真:(02)8789-4815
E-mail:
[email protected]
課程講綱:
壹、前言
一、蘇花高速公路興建爭議
(一)事實上之爭點
(二)法律上之爭點
二、贊成與反對論點
(一)正反論點剖析
(二)價值選擇之可能性
貳、法律能做些什麼?
一、相關法律規定
(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二項「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
(二)行政程序法
(三)環境影響評估法
(四)區域計畫法
(五)國土計畫法草案?
二、以程序確保實質
三、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在環境領域之作用
參、現行法律框架下之環境風險決策
一、三權在環境議題上所扮演之角色
(一)行政權之角色:積極主動之法律執行者
(二)司法權之角色:消極被動之守門員
(三)立法權之角色:調和多元價值
二、傳統法律概念在環境風險議題之困境
三、淪為專家專制之環境決策
詳情請見
http://www.newtaiwanese.org.tw/germ
--
查理斯王子在與情人卡蜜拉通熱線電話時說:“我恨不得做你的衛生棉條。”這使我們想
起若干年前,一個瘋女人的兒子,一個至死都不知道天鵝絨為何物的鄉下人,竟然說出與
英國王子相仿的情話:“我要做你用的草紙。”
於是我們思想了,於是我們對生命一視同仁。 ——葉彌《天鵝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