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aper (地球加油!)
看板GreenPeace
標題Re: 不可以用免洗餐具了!(十月一號開始喔)
時間Thu Oct 17 17:52:50 2002
※ 引述《honu (南極水母)》之銘言:
: 主旨:公告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第二批限制使用對象、實施
: 方式及實施日期。
: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一條。
: (六) 有店面之餐飲業:係指凡營業範圍於建築物內或由建築物內延伸至騎樓、人行
: 道等公共空間,且提供座位供顧客點叫後可在現場食用之餐飲業,包括餐館業
: 及飲料店業,以及於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量販店業或超級市場業內經營餐
: 飲業務者。但公、民有市場、夜市內之餐飲性攤商(舖、販)不在此限。
所以將來一般的自助餐&小吃店,都不能再使用免洗餐具了? (有店面者)
這樣一來,會轉變成商家提供重複使用的清洗式餐盤,
或者是要求消費者自備餐具呢?
前者可能有潛藏的衛生問題,
後者很難以強制方式實行.
會不會造成路邊攤,市場小吃大行其道,免洗餐具反而越來越氾濫?
就各位關心環保的朋友所知,
有沒有其他先進國家,以強制方式要求民眾自備餐具的例子?
一般商家要花費更多人力以及時間成本清洗餐具,
目前各大媒體已經有開始作相關的報導了嗎?
: 四、違反本公告之處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
: 元以下罰鍰。
: 五、實施日期: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為勸導期,對違反者先予勸導改善,
: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起違反者將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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