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on (歐吉桑留學生)
看板Economics
標題請勿將Normative Economics偽裝成Postive Economics
時間Sat Aug 2 23:00:12 2008
我只是路過..對於是非對錯不予評論
我也不是版主 所以以下意見乃是我個人的 Norm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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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幾篇文章會讓我覺得這邊是不是變成政治版或是恨版
這邊是經濟版
在敘述一個現象的時候
請記得經濟學原理第一課所學到的
請務必要區分Positive Economics與Normative Economics
不要將你個人的意見混在事實之中
※ 引述《WoHenSwai (我很帥)》之銘言:
: 中華郵政改成台灣郵政
: 花了一千兩百萬
: 台灣郵政又改回中華郵政
: 花了八百萬
: 這樣GDP增加了兩千萬嗎
: 如果是的話
: 那就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不是很好嗎
以GDP的算法而言
這800萬的確會進到GDP裡面
如果"是"的話
並不代表每隔一段時間改一次會很好
這裡不是法庭
建議不要用這種引導式的言論
: 推 kkkk123123:我覺得要看支出的細項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因為改名而有增加支出=>有+GDP 123.240.234.144 08/02 14:48
: → kkkk123123:如果只是消耗原本的東西=>沒加 123.240.234.144 08/02 14:48
這也是經濟學原理就會學到的課
在計算GDP的時候 可以用收入面 也可用支出面
你不必管他支出細項
只要問
換招牌需不需請工人來裝? 印新的文件需不需要發包給請印刷廠?
有沒有人因為這樣做到生意?
當然 如果他們的員工自己搞定 那可能就不會算入GDP
但新聞也就不會有1200萬這樣的數字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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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morless (休摩里斯) 看板 Economics
標題 [請益] 錢不能解決的問題
時間 Thu Jul 10 20:40:37 2008
(略)
>>多賺錢沒有錯,亂花錢才是罪過吧?
N年前職棒正熱的時候
我在一個談話性節目上聽到一個宗教人士批評
台灣不應該發展職棒 因為對社會沒有助益
而我上個月和一個女性朋友吃頓飯
花了一兩千塊
昨天也和另一個女性朋友去東區吃飯
加上搭計程車的錢 一千塊也跑不掉
請問我的行為是否也是罪過?
還是說在這不景氣的年代
我不花這些錢
造成這兩家餐廳 計程車司機少了我這份收入才是罪過?
還是說我化了這些錢造成物價波動 所以是罪過?
這篇文章已經有版友做了非常好的解釋
我要說的還是回歸到我的標題
哪些屬於"現象"?哪些又屬於"意見"?
請記得分清楚 切勿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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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186.199
1F:推 Majestic:推 220.132.77.54 08/03 12:06
2F:推 kkkk123123:我覺得自己搞定不一定就不會出現XD123.240.234.144 08/03 12:37
3F:→ kkkk123123:所以才有了那樣的問題@@ 不過你說的123.240.234.144 08/03 12:38
4F:→ kkkk123123:機率是比較高123.240.234.144 08/03 12:38
5F:推 jason700209:推,好文 123.193.118.56 08/03 18:37
6F:→ bearching:推 211.74.98.124 08/03 18:39
7F:推 washburn:推薦這篇文章.118.231.134.169 08/03 18:54
8F:推 DinDinDun:推 219.84.176.187 08/03 19:09
9F:推 acersh:推薦這篇文章 61.229.227.64 08/03 19:57
10F:推 Data2:記得Mark Blaug經濟學方法論第一章就有提到 118.168.74.220 08/03 23:27
11F:→ Data2:要把Normative跟Positive分開是有難度的 118.168.74.220 08/03 23:27
12F:推 vinousred:我反對 描述一個現象的時候 不可能將事 122.116.117.97 08/04 01:54
13F:→ vinousred:實跟主觀意見分開 這是哲學範疇 122.116.117.97 08/04 01:55
14F:→ vinousred:現象跟意見是不可分的 122.116.117.97 08/04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