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rep (我不知道)
看板Economics
標題Re: 利潤?
時間Sun Jul 24 11:52:03 2005
※ 引述《keyneslin (兄弟加油)》之銘言:
: ※ 引述《warep (我不知道)》之銘言:
: : 今天看到楊雲明個經上的一段話:
: : 理性的生產者會追求利潤的極大
: : 面對要素價格下
: : 會對要素形成需求
: : 進而組成了要素成本的支出
: : 另一方面
: : 藉由生產要素的使用可以製造出產品
: : 形成商品供給量
: : 將此供給量乘以商品價格
: : 便成為生產者的商品收入
: : 而商品收入與要素成本的差便是利潤
: : 這裡是假設生產出來的商品一定會賣出去嗎
: : 不然賣不出去的商品哪來的收入
: : 又哪來的利潤?
: 商品供給量形成後
: 若商品價格過高
: 則需求低於供給
: 均衡價格便會下跌
: 反之則均衡價格會上漲
: 直到調整至市場均衡的價格
: 經濟學上的毛利潤是以廠商的生產量乘以商品價格
: 在市場會追求均衡的特性下
: 商品價格會是市場均衡價
: 而供給也必定等於需求
: 故在這裡是保證廠商生產的商品均會以均衡價格賣出
: 以上是在完全競爭下
: 若在獨占下
: 則廠商追求最大利潤的行為為減少產量提以提高售價
: 簡而言之就是利用供不應求來提高價格
: 故也能假定商品並定能賣出
: 這是我的想法
: : 這讓我想到我念總經時一個存在很久的疑問
: : 在計算GDP的時候
: : 若用要素所得法
: : GDP=工資+租金+利息+利潤+折舊+間接稅淨額
: : GDP是一定期間內所生產的最終財貨與勞務的市場價值總和
: : 然而生產出來的不一定賣的掉
: : 所以支出面法要加上一個存貨投資
: : 但是在要素所得法中
: : 就有點奇怪
: : 將GDP扣除工資+租金+利息+折舊+間接稅淨額
: : 剩下來的就是利潤
: : 但是這利潤中包含了賣不出去的產品的市場價值
: : 既然賣不出去
: : 就不會有收入
: : 又怎麼能算做利潤呢?
: : 這個問題著實困擾了我很久
: : 不知道是我忽略了哪個部份
: : 還是哪裡想錯了?
: GDP的最終財貨與勞務
: 是指已完成交易的財貨與勞務
: 所以會算進去GDP的財貨都是已經賣出的
^^^^^^^^^^
如果是這樣的話
為什麼用支出面法算
還要算一個存貨投資的淨變動呢?
這一部份就是賣不出去或是多賣的吧?
: 故不會有賣不出去的財貨算進GDP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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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9.72
1F:推 chli:存貨投資淨變動的部分可視為廠商自行購買 220.137.32.251 07/24
2F:→ chli:因為, 總不能到12/31時什麼都沒有 220.137.32.251 07/24
3F:→ chli:那01/01要賣什麼 @@a 220.137.32.251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