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
看板EMS
標題Re: [轉錄][新聞] 女影迷賞臉 心臟病發休克 恐成植 …
時間Sun Nov 8 01:02:28 2009
※ 引述《miaooooooooo (貓主席)》之銘言:
: 急救被告這件事~ 大家最耳熟的就是前幾年一個緬甸來的"研究員"(我猜是緬甸的醫師),
: 在台灣沒有醫師資格,但有ACLS牌;有天在醫師還沒趕到前,在病房為突然VF的病人CPR 推Bosmin 電擊
: 病人最後有救活 但是好像一段時間後又走了
: 結果那個施行急救的人就被告
: 大家聽到的故事是這樣子沒錯吧?
那個案子聽說是routine run錯。
不過要先說明的是,緩起訴跟起訴的後果不一樣。
所以那個姚姓研究員並沒有被起訴,當然就沒有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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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純八卦
現在網路上好像找不到那件案子的緩起訴處分書,不過據看過的人說,那件
案子罰5萬已經是檢察官非常客氣的舉動。
因為根據(檢察官)調查,當時姚姓研究員的急救routine是:
A-->B-->C-->給-->電
而ACLS的standard routine則是:
A-->B-->C-->電-->給
違反standard routine這也就算了,更慘的是,根據(檢察官)調查,當時給
的藥其實並不是Epinephrine,而是其他二線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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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國內醫界一直沒有很積極建立醫療處置的常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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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の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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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aooooooooo:不是用epi這就有八卦了... 218.35.17.122 11/08 09:43
2F:推 southernwood:我所聽到的也是這個版本 61.64.109.38 11/09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