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esleep (心臟學像外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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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時間Tue Apr 15 17:54:57 200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icelaw (凍結的法律)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時間: Tue Apr 15 16:37:48 2008
CPR壓胸救人?殺人? 法院逆轉判
對人做CPR到底是能把人救活,還是會將人害死?高雄一名林姓男子對同居女子做CP
R,導致心臟破裂,法院一審因殺人等罪判他無期徒刑,但這種殺人的方式前所未聞,
因此,法院二審在台大醫院鑑定後表示,對死亡後的屍體做緊急CPR比起對活體做C
PR還容易造成心臟破裂,再加上並無任何直接證據,因此逆轉判他無罪。
高市消防局救護訓練教官楊俊傑:「28、29、30,捏住鼻子、打開呼吸道。」記者:
「吹幾下?」楊俊傑:「吹2口氣。」
消防隊員雙手關節打直,往患者中央胸部以30比2,朝胸部下壓30下,朝患者做口對口
人工呼吸2次,持續5個循環約2分鐘,但是這個動作到底是能把人救活還是害死?楊
俊傑:「操作動作不正確你施壓的力道,施壓點,點不對的話,的確會造成病
患的傷害。」
日前發生林姓男子對同居人做CPR,以擠壓方式導致同居人心臟破裂,經法院一審因
殺人等罪被判無期徒刑,但這種殺人怪招前所未聞,更二審法院請台大醫院鑑定後
表示,外力壓迫的確有機會使心臟破裂,有可能是因為對死亡後的屍體做急救CP
R導致。
因為對活體以擠壓方式造成心臟破裂比起來,對屍體進行CPR反而更容易造成心臟
破裂,因此,大逆轉判他無罪。楊俊傑:「立即的傷害就是在肋骨部分,會呈現
出來,至於心臟有無破裂,一定要經過醫院檢查我們才會知道。」
林姓男子到底是真救人還是蓄意殺人,法院因為無直接證據也無殺人工具,因此無
法判林姓男子有罪,但是被害家屬心理還是憤憤難平無法接受,消防隊員提醒民
眾做CPR應有正確知識與精準操作,才能真正緊急救人。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08041513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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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8.126
1F:推 kolling:異議! 04/15 16:38
2F:推 dspswen: 阿里! 04/15 16:40
3F:推 coffeeing:讓我想到之前某人的強者朋友... 04/15 16:39
4F:推 tonyxfg:應有知識?應有保證救活的神技才能救人吧...只要人死了,說 04/15 16:39
5F:→ WizZ: 東哥! 04/15 16:40
6F:推 LenardLee:叫叫一二三 04/15 16:40
7F:→ tonyxfg:什麼都會被告就是了... 04/15 16:40
8F:推 owenkuo:這個就要請毛利小五郎來鑑定一下了~ 04/15 16:40
9F:→ waynedd:毛利小五郎應該是偵探不是法醫吧?? 04/15 16:41
10F:→ ianlin45:是叫叫ABC... 6樓千萬不能去救人 04/15 16:41
11F:推 dwi2:結果完全沒有人在意這個女的到底是怎麼死的................. 04/15 16:41
12F:→ LenardLee: 原來是ABC,都忘了 XD 04/15 16:41
13F:推 despaired:救活應該 救死提告 誰會想救人阿(/‵Д′)/~ ╧╧ 04/15 16:41
14F:推 ps2xx:六樓.... 囧 04/15 16:42
15F:推 dondothat:毛利小五郎是衰人 04/15 16:44
16F:→ l83:叫叫一二三 步驟一, 叫葛格 04/15 16:45
17F:推 TaylorMars:不應該再提告 這樣還有誰會見義勇為阿.... 04/15 16:47
18F:推 kumatsu:難怪看到路倒的沒人會想理 04/15 16:47
19F:推 KeeperOf7Key:苦啦ㄟ~~~~~~~~~~~~~~~~~~~~~~~ 04/15 16:48
20F:推 luckyBF:如果有證照~還會被告嗎?我之前本來想去學的說~囧rz 04/15 16:48
21F:推 Balders:救不活被家屬告 難怪社會越來越冷漠 04/15 16:48
22F:→ l83:以前民防課 教練說他急救過那麼多次 也才救活過一個老婦人 04/15 16:48
23F:推 amovie:常有醫生被告 醫生也有證照XD 04/15 16:48
24F:→ waynedd:醫生有沒有照??會不會被告??想過後我還是打119卡實在.. 04/15 16:49
25F:推 AaronSWAT:不救被家屬告, 救不活被家屬告, 醫生&醫護人員都是神仙~ 04/15 16:49
26F:推 cemin:不會做CPR的人亂做只會害死原本可以救活的人 04/15 16:50
27F:推 jdklas:救護人員有說過 只要你是為了救人去CPR 是無罪的 04/15 16:51
28F:推 jagdzaku:所以就打電話叫119就好了 04/15 16:51
29F:→ jdklas:不過 冷蟬效應的關係 我想是我除非是家人不然我不會去救 04/15 16:51
30F:→ jdklas:很現實 但是無奈 04/15 16:52
31F:推 klm:真的千萬別亂用CPR.無論有沒有證照.就算救活了.一樣有機會被告 04/15 16:53
32F:→ klm:因為CPR可能造成一些『傷害』,沒救活告你殺人.救活告你傷害 04/15 16:53
33F:推 AaronSWAT:jdklas,講的是確定的嗎@@? 因為看八卦板常有被告的新聞? 04/15 16:54
34F:推 ishiki:我有CPR合格證書 是我看到倒路邊的 我不會去救 不是怕被告 04/15 16:54
35F:→ klm:先準備333萬先吧.要不千萬別當街救人. 04/15 16:54
36F:→ ishiki:是我根本不想救(別打我) 04/15 16:54
37F:推 adar911:話說.叫叫ABC已經簡化嚕,把C測脈搏省略,節省時間加以搶救 04/15 16:53
38F:推 luckyBF:如果社會都這樣告來告去 那推廣CPR還有什麼意義~XD 04/15 16:54
39F:推 JokePtt:急救應該除罪化吧.....不然以後沒人要救人了... 04/15 16:54
40F:推 nwonknu:同居人也是很親了還是被告... 看來是公訴罪? 04/15 16:54
41F:推 masktrue:以後有人待救 只好請他去死了 04/15 16:55
42F:→ klm:只能救自己直系血親.老爸老媽老哥之類的 04/15 16:55
43F:→ masktrue:除非待救的人 有讓我能冒著吃一輩子牢飯的價值 04/15 16:56
44F:→ ishiki:家屬跟被告又不一定親... 同居人親沒用阿 04/15 16:55
45F:推 despaired:要在那個人面前說 不是我不救 是怕救不活被你家人告 04/15 16:56
46F:推 AaronSWAT:因為就算知道告不成, 還是會被家屬告, 上法院就煩死了.. 04/15 16:56
47F:推 klm:我想我如果遇到,只會說聲抱歉.然後撥119. 04/15 16:57
48F:→ ishiki:告人 就只是想找個替死鬼討錢而已 04/15 16:57
49F:推 jdklas:我是上急救課程 救護人員說的 應該是說法官不會"判"有罪 04/15 16:58
50F:推 deenband:至少最後法院判他無罪 04/15 16:59
51F:推 AaronSWAT:恩,不過我是說就算知道會無罪,家屬硬是要告你也會很煩吧 04/15 16:59
52F:→ jdklas:另外 CPR會對肋骨造成傷害 是會壓斷的 會感覺到骨頭斷掉 04/15 16:59
53F:推 bedv:真的很可憐 想救人結果還被官司纏身 家屬誤解 04/15 17:00
54F:→ jdklas:不過 肋骨是軟骨 是會復原的 跟生命比起來 絕對是划算的 04/15 17:00
55F:→ AaronSWAT:原來肋骨會長回來~~!! (看八卦長知識 :D) 04/15 17:01
56F:→ jdklas:另外 其實CPR救的回來的不多阿....更何況還有黃金時間來救 04/15 17:01
57F:→ ishiki:肋骨是硬的吧.... 04/15 17:01
58F:→ jdklas:不確定是不是長回來 不過會復原 04/15 17:02
59F:→ jdklas:抱歉這邊有誤 斷是斷兩跟肋骨中間連接的部分 即軟骨 04/15 17:02
60F:→ jdklas:詳細點的 可能要請專業的人出來說明 我只是學到皮毛> < 04/15 17:03
61F:推 f731227:CPR證書好像有有效期限 我的過期了 囧 04/15 17:04
62F:→ jdklas:現在CPR是壓30下2口氣 壓的速度 1下2下3下4下<---唸的速度 04/15 17:04
63F:→ jdklas:我比較想考EMT耶XDDDD 04/15 17:05
64F:推 xxx22088:唉 每次看到這種心都涼了半截 人家救你家人到底是告屁啊 04/15 17:05
65F:→ jdklas:有看到這篇的人 學一下CPR也不錯 04/15 17:05
66F:推 RushMonkey:CPR成功的案例不多,但很多緊急的狀況如果不CPR 04/15 17:05
67F:→ xxx22088:CPR還是實地學比較好吧= = (我有證照) 04/15 17:06
68F:推 senior:不幸失敗 殺直系血親罪更重吧 lol 04/15 17:06
69F:→ RushMonkey:還真的不行..... 04/15 17:07
70F:→ ishiki:因為 "只要非自然死亡 誰最後一個碰的 誰就是兇手"←這觀念 04/15 17:06
71F:推 Qubit:家屬不就是想要錢而已 拿錢丟他啊 襙 04/15 17:08
72F:→ speed44:沒有300萬就別救人了吧ˊˋ 04/15 17:09
73F:推 RushMonkey:這些新聞或許也間皆造成人對自掃門前雪的觀念吧 04/15 17:09
74F:推 dp44:有人有看過判決書嗎= = 04/15 17:08
75F:→ dp44:看過之後 我覺得事情沒那麼單純 04/15 17:10
76F:→ RushMonkey:不單純?有詳細的資訊嗎? 04/15 17:11
77F:推 chakichaki:96年度上重更(二)字第42號 04/15 17:14
79F:推 RushMonkey:感謝 04/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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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在街頭的行動醫學者,裝備雖無醫院好,可是救人的心比白色巨塔還來的高
http://www.wretch.cc/blog/asystole 緊急救護系統 版名 : 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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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142.132
80F:推 asrser:剛剛看完判決書,之所以會被告並不完全是因為幫忙做CPR,而 04/15 18:49
81F:→ asrser:是還有其他的爭點。 04/15 18:50
82F:→ asrser:但是很奇怪的是,會什麼會有「將身體彎曲再對腹部擠壓」的 04/15 18:51
83F:→ asrser:的動作。還蠻奇怪的 04/15 18:52
84F:推 southernwood:嗯 只是想說 在新聞看到自己的師祖 XD 04/15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