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rser (光)
看板EMS
標題[疑問] 黃金30秒?
時間Mon Oct 8 11:25:57 2007
請教各位前輩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017276.shtml
這篇新聞
文中有一段
林小姐質疑,當時站務人員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卻不能掌握黃金30秒內施以心肺復甦術,
^^^^^^^^
才會錯失時效;捷運公司堅稱當時她妹妹還有呼吸,但為何後來救護人員抵達,也是立即
施以心肺復甦術?
請問一下何謂黃金30秒?
我們說黃金時間不是4~6分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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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 □  ̄ )ㄏ ~喝(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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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0.61.253
1F:推 neostamen:到院前緊急救護的問題,歡迎到"生命之軍"發問 10/08 15:02
2F:→ neostamen:YAHOO奇摩家族 10/08 15:03
3F:推 mictimliu:噗噗 樓上是 打廣告嗎??? 10/08 17:36
4F:→ mictimliu:黃金時間 是4~6分鐘 沒錯 因為這時間是腦細胞開始死亡 10/08 17:36
5F:→ mictimliu:超過10分鐘 腦死幾乎是定局 當然也是有例外拉XDD 10/08 17:39
6F:推 firmamental:推生命之軍(但是外人進得去嗎?不是得認證?) 10/08 17:42
7F:推 mictimliu:生命之軍 要經過認證 才可以進去 10/08 17:47
8F:推 x8235:還有呼吸不用作CPR 看他每分鐘呼吸幾次再決定要不要人工呼吸 10/08 23:42
9F:推 asrser:所以黃金30秒,不是新聞打錯就是林小姐自己誤認。是這樣吧 10/11 00:29
10F:推 hankro:我是該執行該趟的EMT..我們再現場除了施行CPR外.AED判定VF 10/12 22:51
11F:→ hankro:故還有在現場電擊一次..該趟勤務目前爭議還蠻大的..但我相 10/12 22:53
12F:→ hankro:我們有做到我們應該做的... 10/12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