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k (放假完上班感覺好累喔...)
看板EMS
標題[疑問] 請問這是真的嗎???
時間Mon Aug 20 02:25:49 2007
http://myurl.com.tw/7r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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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在民國88年2 月 8 日發文給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消防署的函, 台(88) 內消字第
8801075 號內文中回覆行政院衛生署有關消防機關是否受理醫院, 診所轉診乙案,其中說
明的第二項, ........是以
消防機關無法受理醫院, 診所申請119 救護車轉診. 本文是由
內政部部長黃主文先生所署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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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診所有一個病人...
真的需要用119送到中小型醫院以上的急診來處理...
打119都不送嗎??
這條規定會不會太誇張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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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16.212
1F:→ milami:可請民間救護車,除非地處偏遠地區或無法協調民眾救護車 08/20 02:46
2F:→ milami:才由119派遣消防局救護車前往 08/20 02:46
3F:→ milami: 抱歉打錯→民間救護車 08/20 02:49
4F:推 carlyu:119救護車定位為民眾報案而提供現場專業緊急救護處理 08/20 02:53
5F:→ carlyu:轉院大部分是由民間救護車執行 08/20 02:54
6F:→ carlyu:大部分醫院外面都會有民間救護車待命 08/20 02:55
7F:→ carlyu:直轄市以外的分隊大多只有一輛救護車...... 08/20 02:56
8F:→ carlyu:所以叫出去就沒車啦...... 08/20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