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公告] 追加一條板規
時間Tue Mar 13 14:25:42 2007
※ 引述《k1a1t1a1n1a (katana)》之銘言:
: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 在本板上禁止未得他人許可評論其他網友的過往私事與私生活
^^^^^^^^^^^^
: : ,違者以加重人身攻擊論,處水桶一月.
: : 如果有不同意見,請於三日內來信反應.三日後也就是20日中午
: : 12點起實施.
:
: 手動底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19.81.199.222
: 推 digpig:笑笑就好 反正這是吵架炒輸的追加版規 03/12 20:21
: 推 zick0704:既然認為板主因為個人因素修改版規,幹麻不提罷免? 03/12 22:31
: 推 zick0704:熊熊想到,違反版規的是armed板主呢,這該怎麼處理呢? 03/12 22:34
: 推 japan428:armed大已經違反了.. 03/12 22:41
:
: 所以說還真把這裡當他私人版用了咧
:
: 某人就說過 armed當版主 對其他人沒好處 對他自己也沒好處
:
: 現在看來真是真知灼見
: 推 Transfinite:那就不要說風涼話,看他不爽請罷免他XD 03/13 00:06
: 推 k1a1t1a1n1a:有甚麼好不爽的 版主自願娛樂版眾 當然是看戲啊 :3 03/13 00:21
: → k1a1t1a1n1a: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他 真的有必要對老梗的挑撥認真咩? 03/13 00:25
: → Transfinite:原來如此,受教了 03/13 01:07
: 推 zick0704:反正armed板主都親身示範版規無效,大家儘量囉~ 03/13 02:34
這條版規還有六個字,好像都沒有人曉得意思是甚麼?那麼我只好在此
仔細解釋一次.
原則上本版絕對尊重言論自由,因此對於禁制性的版規違反者,儘可能
以寬鬆低密度標準審查,當然不可以比我國現行法律更寬鬆.
因此所謂"未經他人許可"係以當事人明確表示禁止與抗議為要件,未
明確表示禁止與抗議者,在執行上暫且推定其為許可.
版主在此板上對此種行為的評價前後是完全一致的,參照3026篇.版主
也是在當事人明確表示對他家長輩的公開評述有所不悅不欲不爽之後,
才以此條版規介入,請相對人做出明確的改善.
目前當事人R大自己本身沒有提出任何對此抗議,而且他過去的發言又
顯然很喜歡在別人有沒有當過兵等私事上做文章,所以我才推定他應無
禁止別人也反過來評論他的私事的意思.
不過身為版主理應受到更嚴格的規範,因此我已經將該文有爭議之處
全部去除了.希望各位鄉民可以接受,當事人若對此事並無特殊意見,則
本條版規全無路人鄉民指責餘地,這是本條版規的基本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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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江頭淮河之濱,任我們縱橫的馳騁;深入敵後百戰百勝,洶湧著殺敵的呼聲。
要英勇衝鋒,殲滅敵寇;要大聲吶喊,喚起人民。發揮革命的優良傳統,
創造現代的革命新軍,為了社會幸福,為了民族生存,鞏固團結堅決的鬥爭!
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抗戰建國高舉獨立自由的旗幟。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前進,前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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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1F:推 zick0704:armed,自由心證不是這樣用的喔... 03/13 20:33
2F:推 armed:當然不是這樣用,是你爽怎樣用就怎樣用.對吧?我上次也這樣用, 03/14 09:32
3F:推 armed:閣下當時怎麼就沒意見?好公正唷. 03/14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