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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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小說] 騎士武鬥傳 41 上
時間Sat Nov 25 08:53:23 2006
終章 抉擇
收穫季的節慶終於開始了。在日出之前,所有人都已經起床,並且點燃火把,先在各個
鄉村的廣場上聚集起來,排成隊伍,然後出發前往小鎮上的教堂。人人口中唱著聖歌,
雖然根本沒多少人聽得懂裡面的內容,因為這只是傳教士平常教導他們背誦的歌詞,對
他們來講,這只不過是純粹的發音,沒人不曉得其中的意義。而且永遠都只是重複著這
一句話:
Phekit hlunam i tembora, sohl konophit okasum sum.
不過聖歌的內容,跟感謝天主所賜予的收穫之間,究竟有什麼相關呢?修士不說,群眾
也不知道,但他們仍然十分虔誠地跟著唱,而且年復一年的這樣傳唱下去。
甘瑞站在天台上,眺望著遠方小鎮上的火把遊行,他知道這首歌的歌詞內容。
日月節氣,皆依天律。
這是聖經裡面的句子,意思是感謝天主讓所有的季節都能夠遵照正常的規律。如果季節
不規律的話,比如說春季如果晚了一個禮拜,或是秋天提早了一個禮拜,那麼都會造成
收穫上的損失。假使收穫不如預期的話,對於農家來說,那可是很麻煩的災難,因為每
年秋季都要分別給教會與領主一定數量的糧食,一旦收穫低於以往的預期,那麼自己的
所得就要大幅度的縮水了。所得減少事小,不夠自用的麻煩才大,因為這事關肚皮。
既然能夠擁有合乎甚至超越預期的收穫,自然要感謝天主讓季節的變化正常了。就以這
方面來說,天主十分照顧薔省,至少讓它四季的天氣分明,而且時間都很平均,不像蘭
省那樣有特別長的冬季。
想到這裡,自己的出生地,西南地方的茉莉堂縣呢?對於那邊的氣候情形,自己突然忘
了。
其實忘了的還不是只有這些東西,連父親與母親的容貌,他自己也都淡忘了,只留下模
模糊糊的印象,而且也包括了他們的聲音。
不過他沒有忘記的,只剩下生平第一次去趕集的時候,父親所講的那句話:
「這些事情啊,就像車馬燈在轉一樣,同樣的事情一直不斷的出現,好像永遠都沒有什
麼變化,直到油燈熄滅了為止。」
父親的一生、祖父的一生、曾祖父的一生,以及往上追尋到十幾代之前的祖先,都是按
照一樣的規律,從出生、受洗、第一次學打鐵、第一次趕集、第一次學如何採鐵砂、說
媒、訂婚、結婚、生兒育女、然後老死。一切的過程就彷彿就像聖歌裡的歌詞一樣,「
日月節氣,皆依天律」。
但甘克的那兩箭失誤,不但提前終結了父親的聲明,也讓自己滑出了這條線,走向完全
不同的人生。
那麼,按照任何一切他所知道的道理,他應該要恨甘克,甚至他也應該恨薇多莉公爵夫
人才對。可是當他知道這樣子的真相時,他卻沒有任何的感受。當然,他曾經從很多模
糊片段的記憶、聽起來非常沒有說服力的故事、還有事後一些跡象,大致上已經差不多
猜出來一個輪廓與大概。此外,長達八年的日子也大幅度的淡化了他對父親之死的傷痛
,唯一困擾他最久的就是自己的肩痛,但連這個也突然就好了。
況且沒有甘克、沒有薇多莉公爵夫人,就不會有今天的甘瑞,他們已經為了贖罪而付出
很大的心力,甚至超過了他們應當賠償的程度,那麼自己還應該要恨他們嗎?況且那也
只是一場純粹的意外而已,事過境遷,也不應該再去追究了。
況且一昧地講究仇恨,絕對不是天主所要求的正義。
想到這裡,甘瑞突然覺得十分感慨,因為這是甘林老師的教誨之一啊!雖然他把這句話
教給了他的學生,但他自己卻從生到死,都活在莫名其妙的仇恨之中。甘林老師的年紀
有多老?快六十歲了。可是他所記恨的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兩百多年以前。既然這是
前幾代的恩怨,而且他又不是直接牽涉在內,那麼他為什麼還會想要報仇?甘瑞對此實
在大惑不解,況且公爵夫人的祖先也沒有殺了他的祖先啊!只不過因為甘林老師的祖先
當公爵的時候不孚眾望,所以就請他下台而已。況且公爵夫人應該也知道這樣的恩怨吧
?但她還是很重用甘林老師啊!這樣做不是很沒有意義嗎?
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也算是甘林老師的最後一堂課吧!主題就是一個人應當放
棄仇恨,不然一定會被仇恨所毀滅。所以甘瑞在處斬甘林老師之前,就已經暗自決定好
:自己這一輩子都不應該心懷仇恨。況且仇恨不僅會毀掉自己,也會同時毀害到其他無
辜的人。比如說公爵夫人當初對伍法志的仇恨,就意外地造成了自己的父親之死。
想到伍法志,就想到了上一次看到他的時候,是在公爵夫人的寢室裡面。
***
「你可以用『自己』救了郡主。可是你知道嗎?你如果這樣做的話,也就等於是殺了郡
主!」
正當甘瑞決定讓使用小安來拯救郡主的時候,伍法志突然出現了,並用這句話制止了甘
瑞。
甘瑞來不及思考為什麼伍法志會出現在這裡,他本能地用手摸向自己平日佩劍的地方,
驚覺到自己忘記他並沒有武器的時候,便馬上向伍法志撲了過去!
但似乎有一道無形之牆擋在他的面前,並且似乎又有一陣奇怪的感覺迅速流過他的全身
,讓他肌肉頓時毫無力量,並把他向後推倒,使他癱倒在公爵夫人腳邊的床鋪上。
他的意識仍然十分清楚,可是全身發麻,只能對伍法志怒目而視。
伍法志則一派輕鬆地將剛剛脫下的手套帶回透明的手上,說:「想跟我鬥?你我之間的
差距可是相差了十億萬年呢!」突然他頓了一下,歪了歪頭,道:「咦?這樣說好像也
不對,應該是不止吧?啊!這個不是重點啦!重點是你們這些傢伙,怎麼老是喜歡讓身
體動在思考之前呢?又不是在街頭幹架的小流氓!」接著他轉頭望向公爵夫人,說:「
昨天妳叫人向我射箭,我不跟妳計較了!」
「昨天?」公爵夫人說:「我上次看見你,明明是八年前的事情了!」
「啊!是八年前啊?媽的,我又弄錯時間了!啊,這不重要啦!不重要啦!」伍法志說
:「總之,我只是來警告你一聲,千萬不要用『自己』啊!因為也許妳不會馬上死。但
用了這東西,妳恐怕就活不到一天了。」
公爵夫人問:「怎麼說?」
「因為『自己』不但只是附著在妳身上,還會進一步的奪走並取代妳的一切,包括妳的
記憶與思考。」伍法志說:「當然,妳一開始還能做妳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可是這時間
恐怕根本不會超過一天,那個『自己』就會徹底的取代妳自己,然後讓妳自己變成了一
個全新的『自己』。可是在這個全新的自己之中,妳過去所有的記憶都會跟著過去的妳
自己一同消失,結果就跟妳就會落得跟妳母親一樣的下場。不過她的犧牲,讓妳能擁有
了妳目前的軀殼。可是妳若使用了『自己』,妳就得被它所同化了。當然,就某種情況
下來說,妳也不算是死,而是永遠地活下去──只不過剩下的是完全不屬於任何有關於
妳自己的記憶罷了。」
「所以我只有兩個選擇:成為正常人,但只剩下一天的壽命。」公爵夫人說:「或者是
完全不考慮成為一名正常人,然後必須一直找你來修理我的軀殼。這就是你的意思嗎?
」
「沒錯,」伍法志說:「當然,妳可以不要『自己』,但仍然可以擁有妳自己。這話聽
起來很矛盾,但事實上就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
***
天主說:
各位讀者,這個故事寫到這裡,其實跟之前其他的環節一樣,往後的發展都有無數的可
能性。但我們現在從這個環節來看接下來的可能性。當然這個可能性也是無數多的,可
是下面卻有兩種可能性,一個是喜劇的,一個是悲劇的,只不過您想要走哪一個?
***
PS:
當然,皆下來的這兩個結局,除了來參加聚會的朋友之外,其他人只好耐心的等到星期
一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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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RZ 來自: 218.170.3.141 (11/25 08:55)
1F:推 playsega:沒去台中的人推..... 11/25 10:09
2F:推 Hartmann:沒法去台中的人推+1..... 11/25 10:15
3F:推 amurosheu:台中會去的人推 囧a 11/25 10:49
4F:推 eastpopo:結果是伍法志把甘瑞推倒:p 11/25 14:52
5F:推 swatteam:伍法志的正體其實是披著高科技斗篷的蘿莉(下略) 11/25 18:56
6F:推 Zphoenix:前面的選擇影響到好感度所以會玩出不同結局? XD 11/26 03:58
7F:→ Zphoenix:小聲問:有雙胞胎姐妹餐路線嗎~~? >///< 11/26 04:01
8F:推 MRZ:為什麼每個人都會問這樣的問題呢?(流汗,笑) 11/26 08:39
9F:推 amurosheu:伍法志的正體是....是......(被拖走滅口) 11/26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