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dnshit (吳姿恆)
看板Drama-Ticket
標題[聲明] 請相關版友入內觀看
時間Wed Jan 23 23:06:25 2019
本人udnshit / certy 前幾天因網友拜託
出借本人較少使用之PTT帳號代PO文 分別出售蕭敬騰、以及林俊傑演唱會門票
兩篇文內均有註明為代發文
因不常上線
幾天後才看到其他板友的站內信
得知該網友疑似透過人頭銀行帳戶進行詐騙收款
建請任何有加LINE ID: ashly1011 / 或是 yen1988111 進行洽談購買的人
現在馬上立刻前往警察機關報案及凍結銀行帳戶
並讓司法機關透過銀行帳戶持有人進行追查
在此聲明
本人PTT帳號將持續上線 若有需要協助釐清案情請直接來信 謝謝
(儘管能幫的不多 我其實也疑似被對方封鎖了 聯絡不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6.17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rama-Ticket/M.1548255988.A.B0A.html
1F:推 s880141: 推 01/23 23:14
2F:推 s001582000: 中標 林俊傑的yen1988111 難過 01/24 00:16
3F:推 s001582000: 已報案 01/24 00:28
※ 編輯: udnshit (36.233.146.178), 01/24/2019 01:06:27
4F:噓 abobi: 這蠻可怕的... 其實以法律來說出借帳號的你也變共犯了.... 01/24 09:44
5F:→ abobi: 因為一般人要買票都會看看ID上限次數跟PO文數來做一個信任, 01/24 09:45
6F:→ abobi: 與否的評估,加上以你帳號發文,應該你也有責任 01/24 09:47
7F:噓 abobi: 這就像第三方詐騙一樣.. 我上次買票被騙受害者的第三方詐騙 01/24 09:56
8F:→ abobi: 是跟我和解賠我錢的人. 他還所有帳戶被凍結 01/24 09:56
10F:→ hachusecret: 別說謊好嗎 01/24 10:05
11F:→ hachusecret: 哪裡有寫代發文?還是眼睛瞎了 已報警01/24 10:05
12F:噓 abobi: 這打臉好大力.....01/24 10:07
13F:噓 abobi: 我疑惑的是... 售票文章砍了耶?01/24 10:27
14F:→ abobi: 找不到文章了?01/24 10:28
有板友詢問我就回應一下
當時發文後短短十分鐘文章便刪除了
刪除的原因是對方說已經獲得太多的來訊洽詢
因此請我刪文
至於"代發文"這樣的的字句
當時剛發文的時候漏寫
但我立即發現並隨即在短時間內修文補上
因此網路上搜得之爬蟲備份文章並未出現
特此聲明
15F:→ hachusecret: 樓上 我當下截圖的。當時還很多推文說怎麼搜不到line01/24 10:32
16F:→ hachusecret: 了 我沒紀錄到01/24 10:32
這部分我不清楚
line不是我的
17F:→ abobi: 所以樓上H大也是受害者之一? 不知道有多少人...01/24 10:44
19F:推 wer155216: 隨便你要怎麼玩,反正報警了01/24 11:10
再次建請任何曾洽談者盡快前往警察機構
※ 編輯: udnshit (128.199.73.112), 01/24/2019 11:31:28
20F:噓 hachusecret: 別再說謊好嗎!1分鐘補上?你看看我截圖時間跟你發文01/24 11:31
21F:→ hachusecret: 時間。別老是說謊不打草稿01/24 11:31
H大您好
我明白您現在很氣憤
我也很遺憾這件事情的發生
由於我並沒有特別計時
所以我澄清一下
當時確切多久補上代發文的字樣的時間我不太確定
僅能表示我在想到時就有立即補上
而再過了一下下而已
對方即請我刪文
由於整個過程很短
我沒有去記確切時間
22F:噓 glwl40039: 誰會借給網友啊,真跨誇張耶01/24 12:06
23F:噓 s001582000: 他還說配合面交說01/24 12:16
24F:噓 flyxiang: 若是原po想證明自己的清白,請自行去警局到案說明01/24 12:17
若檢察官認為需要進一步的資訊
我願出庭作證並提供跟嫌犯的line對話
並請所有相關版友務必報警提供資訊
25F:噓 QueenLevis: 那為什麼要借網友發文?01/24 12:17
26F:噓 QueenLevis: 提面交就會推三阻四啦,我朋友剛好約面交,用一堆藉口01/24 12:21
27F:→ QueenLevis: 無法到。01/24 12:21
這部分要嫌疑犯到案後再問他了
當時所有跟版友的洽談過程均透過嫌疑犯的line
沒有經過我
※ 編輯: udnshit (128.199.73.112), 01/24/2019 12:33:39
28F:噓 wer155216: 不管你有沒有代發 這種撇清責任的發文處理方式你脫不了 01/24 12:38
29F:→ wer155216: 所有文章結圖IP位置 對話紀錄 我也一併交給警方了 01/24 12:39
30F:噓 QueenLevis: 你還是沒有解釋為何借網友帳號? 01/24 12:41
31F:噓 abobi: 其實你已經會被認為是共犯了. 建議如果跟你無關直接自己去 01/24 14:00
32F:→ abobi: 備案吧 01/24 14:00
33F:噓 abin0818: 玩兩面手法嗎?嘿嘿! 02/19 08:04
34F:推 abobi: 好奇有後續嗎??? 05/24 10:34
35F:→ cutetad: 價,如果你我不能去為什麼不能再次售出?我做了白工我賺 06/09 17:58
36F:→ cutetad: 到什麼?版主的思維是不是有點問題? 06/09 17:58
37F:→ lemon525: 是已讀,最後回覆已經找其他買家面交 ,浪費別人時間 06/10 22:38
38F:→ yuzu1217: 回,多次寄信詢問亦不回應,耽誤別人讓票 08/02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