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teSun (啞巴羅傑)
看板Dragons
標題Re: 遠雄事件經過
時間Sun Nov 1 18:24:20 2009
※ 引述《zaizen (太陽研究社社長)》之銘言:
前面謬論刪光光....。
: 解散是有法律意義的 當解散後 所有球員都變成自由球員了
: 所有中職的鳥合約都自動失效 去年Ni不是在球隊解散後 跑去美國打球嗎?
夠了,不要再說你是龍迷了!!
你發的文,一點龍迷的歸屬感都看不出來!!
口口聲聲說你是龍迷??不要再提法律!
你和我說,依聯盟法規,現在兄弟要怎麼處理?
那些列被告,飭回的,交保的要怎麼處理?
有冤??法規依你說不是最大??買家瑞他們依法要怎麼處理??
解散有法律意義,我呸!
去年搶在12/31的特別選秀,你給我說說看是怎麼回事
米迪亞,中信不是解散??
那為什麼還有默契的特別選秀??他們不是自由球員嗎?
為什麼要咬他們的合約是1/1才過期??
他們的合約是和球團簽,還是和聯盟簽???
夠了,真的夠了,你有本事去和兄弟說依法規茄子事件怎麼處理
把你的大道理拿去和洪瑞河說!!
比起十年前的事情,這件事應該更急
消毒筆戰,你免了!我再說一次,當時記得的不是只有你而已。
--
我的部落格,啞巴的小小天堂
http://www.wretch.cc/blog/mutesun
如果有用藥問題可以上來問我唷>\\\<
目前試著嘗試寫小說中...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1.19.173
1F:推 zaizen:解散當然有法律意義 11/01 18:26
2F:→ zaizen:純青職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經解散了 11/01 18:26
3F:→ zaizen:如果不是自由球員 Ni如何去美國呢 11/01 18:27
4F:→ MuteSun:屁話不要說,、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11/01 18:27
5F:推 Levi:他不會回答的 你跟爪爪講這麼多 他永遠只會 跳針跳針跳針 11/01 18:28
6F:→ MuteSun:說的也是,對不起,我和茄子認真了<(_ _)> 11/01 18:30
7F:→ MuteSun:回答不用寄信,直接回版上,我不想私了。 11/01 18:32
8F:→ MuteSun:反正你也被噓到差不多了,還有差這篇嗎?? 11/01 18:33
9F:→ MuteSun:黑青的香蕉不是茄子是啥??哈! 11/01 18:33
10F:推 zaizen:我真的問一下 有人可以拿出在龍隊解散前 中職有跟遠雄要 11/01 18:35
11F:→ zaizen:遷約金的證據嗎?或是新聞? 11/01 18:35
12F:推 zaizen:更正 是加盟金 11/01 18:37
13F:→ MuteSun:反正你連google都不會,回你,台灣棒球維基館,夠官方了吧 11/01 18:37
14F:推 zaizen:台灣棒球維基 11/01 18:39
15F:→ zaizen:好景不常,因兩聯盟惡鬥、味全企業被頂新集團併購及921震ꬠ 11/01 18:39
16F:→ zaizen:921震後味全虧損嚴重的多重打擊下,味全職棒隊於職棒十年球 11/01 18:40
17F:→ zaizen:球季結束提出自動停權一年(循時報鷹隊案例),但不為聯盟所 11/01 18:40
18F:→ zaizen:導致球隊解散,原本趙藤雄所屬的遠雄集團有意接手龍隊,但j 11/01 18:40
19F:→ zaizen:聯盟以龍隊解散為由,要求遠雄必須支付一億兩千萬加盟金。 11/01 18:40
20F:→ zaizen:這邊不是很明確的說 要加盟金時 龍隊已經解散了 11/01 18:41
21F:→ MuteSun:解散前??你連推文都要挖洞,很好! 11/01 18:41
22F:→ zaizen:解散前後 當然是很重要的時間點 11/01 18:42
23F:→ zaizen:解散前 還有味全龍 所以當然遠雄可以買下味全龍 11/01 18:42
24F:→ zaizen:解散後 已經沒有球隊 遠雄要打職棒 就必需要新加盟球隊 11/01 18:43
25F:→ MuteSun:夠了,我確定你是反串的。 11/01 18:43
26F:→ zaizen:無法提出證據 就說反串 會不會太.. 11/01 18:44
27F:推 motonpom:洪衛兵是有分發任務嗎?你今天完成任務了嗎?快去吃飯吧 11/01 18:44
28F:→ MuteSun:那你提出證據說你是龍迷,你發的文哪句像龍迷,你說! 11/01 18:45
29F:推 dalyadam: 獅迷路過 一直揭瘡疤然後幫象說話的 我不覺得你是龍迷 11/01 18:45
30F:→ MuteSun:謝樓上。 11/01 18:46
31F:→ motonpom:連功課都不做好就來反串,象迷水準真的都那麼低嗎? 11/01 18:53
32F:推 zaizen:真的沒人回答 當初解散"前" 聯盟有沒有向遠雄要加盟金 11/01 18:54
33F:→ MuteSun:都殺到這邊丟椅子雞蛋了,你說呢?! 11/01 18:55
34F:推 motonpom:我們的代表色是紅色,不是黑色,不要將我們染黑好嗎?謝謝 11/01 18:59
35F:推 oca:黑象快倒就好了 剩下的甘我屁事 11/01 19:03
36F:推 richjf:推樓上 XD 11/01 19:58
37F:推 hirowi:突然希望牛熊兩隊也爆出來 這樣就更沒理由苟延殘喘下去 11/01 19:59
38F:→ hirowi:原諒我這麼說 我真的覺得職棒再這樣下去也沒意義 11/01 19:59
39F:→ JaroTsai:如果真是龍迷 不可能對解散這種事說的跟吃飯睡覺一樣輕鬆 11/01 22:57
40F:→ JaroTsai:如果米、鯨解散後都是自由球員 為什麼還要選秀?? 11/01 22:58
41F:→ zaizen:解散球隊很另人心痛,但是不可以隨便找兇手 11/01 23:02
42F:推 HOMERUN555:度爛從中作梗的人都不行 你有像我住澎湖這麼海邊嗎? 11/01 23:31
43F:推 hirowi:是喔 一點也不覺得解散兄弟象有什麼好心痛的 11/01 23:57
44F:推 hhjt:依法..... 顆顆 中職哪時候完完全全照著法規來了 11/01 23:59
45F:→ hhjt:有哪條法規說味全不能停權一年的 11/01 23:59
46F:→ hhjt:還有 可以告訴我中信鯨的加盟金到底是多少好嗎 11/02 00:00
47F:→ hhjt:麻煩找出確切的數字給我 因為我有看到加盟金從4千萬提高到 11/02 00:01
48F:→ hhjt:1.2E 可是我找不到任何確切消息 10年了 我的記憶沒這麼好 11/02 00:02
49F:→ hhjt:早就淡忘了 11/02 00:02
50F:推 hhjt:麻煩原PO幫我刪掉推文 我也不想再吵這種事了 麻煩了 11/02 00:12
51F:推 CCTing:當初鯨隊的加盟金是1.2e 11/02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