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kc (冠元 大師)
看板DragonBall
標題[公告] 本版舉行關於幹字版規認定修正的投票
時間Fri Dec 23 03:40:53 2016
其實原本預計在之前推文投票結束後,我心中就已有具體的解決方案提出。而在統合
之前推文大家集思廣益的不同意見之後,心裡已經有個譜。而剛好小組長在小組判決
中建議可以直接辦為期一周的投票讓版友直接投票,因此我也順水推舟,我們現在就
來舉行關於:
(對於幹字未來版上該如何規範的規定投票)
投票選項如下:
1.幹字不得用來對人 (最多用來對作品,但即使對作品罵必須不能造成他人反感)
2.對幹字不任何設限 (對人除外)
3.全面開放幹字不管是對人還是對作品
4.對於幹字的規範從寬(一次規勸、二次警告、三次裁罰)
以上四個選項,10分鐘後設定完投票,立即生效,歡迎大家對於版規投下自己心中
理想的一票~!! 請按大V投票。
七龍珠版版主 gkc 12/23 日
在此為了避免文不對題的問題,本篇討論規定:
1.本篇討論勿偷渡戰文,或明為討論版務,實則行罵人之實。
EX:拿S版主來當比方,如果我在談到關於版上洗文的議題時,忽然話鋒一轉,提說像S
版主之前的那些文章就是一個洗文或無意義文的例子。
像這類疑似指桑罵槐,或者討論中包裝罵人的內容就是錯的一律禁止。以維持良好討
論風氣。
2.推文討論請與本次投票有關
既然投票已上路請推文討論與本次主題直接相關。
違者水桶兩週。不另行公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74.12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ragonBall/M.1482435656.A.D79.html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04:01:16
1F:推 wrbdnombd : 1只能幹作品 2幹對人除外..那還是只能幹作品啊 12/23 08:28
2F:噓 yuan55226 : 這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人,每個人的說話方式不一樣, 12/23 08:42
3F:→ yuan55226 : 一個無心的話就要懲處 12/23 08:42
4F:→ yuan55226 : 板主你要不要其它的語助詞也投票? 12/23 08:42
5F:→ yuan55226 : 像:靠、哇哩咧、媽的、幹你娘……之類的很多? 12/23 08:42
6F:→ yuan55226 : 你一次投票完吧!這麼一來,到時候不用在那邊洗版。 12/23 08:42
這個已經說投完票會有相關配套措施,至於幹你娘這個連前版主的判例都有一定水桶,
所以沒爭議,哇哩咧不算不雅吧。其他待投票完會有相關配套措施。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0:01:50
7F:→ YoursEver : 先請各位版友們暫緩回文吧,此次爭議已有版友在 12/23 10:14
8F:→ YoursEver : C_newboard版發起罷免連署,麻煩大家暫緩回文推文, 12/23 10:15
9F:→ YoursEver : 讓所有版友都能看見罷免投票訊息,以免虛耗唇舌,徒增 12/23 10:16
10F:→ YoursEver : 火氣. 12/23 10:16
11F:噓 licajlh : 真的趕快下一下,一直玩法規,不知自己才是最大問題 12/23 10:38
12F:→ licajlh : 所在,完全不適任。 12/23 10:38
我到是很納悶,說要大V投票的也是版友,現在真的開放了仍有話說。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0:43:49
13F:推 jason4170 : 用Mo ptt要怎麼投票 12/23 11:11
這個要詢問一下 WelcometoPTT 版,因為我也不知道Mo PTT要怎麼按大V來進行版規
的投票,不然我幫你到 WelcometoPTT 版 詢問看看好了。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1:13:25
更正上面那是群組,應該是這個版 PttNewhand 才對。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1:14:29
14F:推 NuCat : 局外人 沒在關注此次事件 但是一連串看下來 12/23 11:17
15F:→ NuCat : 板主其實人不壞 只是愛辯愛嘴砲 小小一個板搞得跟 12/23 11:18
16F:→ NuCat : NBA板似的 不過這樣很好 亂的好 亂才刺激 支持你繼 12/23 11:18
17F:→ NuCat : 續搞下去 日子平靜太無聊 12/23 11:18
找到APP操作答案了:
不建議新手 用
智慧型手機、平板 來
瀏覽 本站,
以避免
操作不慎 而
觸犯板規 而受罰!
⒈ 如果您對
正在使用 的
BBS連線軟體 的
操作
有疑問 建議洽詢
下列專板 尋求協助!
或直接
寫信 給
軟體開發商 (作者) 回報。
⒉ 目前智慧型手機、平板系統的專板:
若為
安卓系統 請至
Android 板
若為
蘋果系統 請至
iPhone 板
若為
微軟系統 請至
WindowsPhone 板
新手板板主群 ( HWBA/ymsgcat )
2014.02.16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1:20:31
18F:推 a19887798 : 還投票咧 文字獄就該直接罷免 什麼時代了? 12/23 14:22
19F:噓 a19887798 : 隨便亂警告 損害他人名譽 被撤銷後是不用出來端茶向 12/23 14:25
20F:→ a19887798 : 當事人道歉? 12/23 14:25
警告與名譽何干??
小組長已說不需依照過去版主的裁量法,如果是依法裁量警告根本沒問題,投票這件事
很明顯我跟小組長的想法是一致認為是最好的,表示沒有問題。
21F:→ YoursEver : 請各位版友先讓七龍珠版免於口舌之爭, C_newboard已 12/23 14:32
22F:→ YoursEver : 有版友發起罷免連署. 謝謝. 12/23 14:32
23F:推 Danny74 : 從頭到尾都沒甚麼人在說要投 哪些話的票吧... 12/23 15:12
24F:→ Danny74 : 很多人 包括我 認為板規根本沒問題 問題在人 12/23 15:12
25F:→ Danny74 : 指出問題點是希望你能看看大家的意見、心態... 12/23 15:12
那一直叫我開放大N投票的是??
而且如果問題在人,那小組長就會直接裁定一切照舊,不會要求要投票。
會要求要投票不就表示連小組長也覺得版規確實有再詳細完備的必要??
小組長自己也說投票是最佳解,所以才按指示辦理。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5:53:46
26F:噓 a19887798 : 那死不認錯的態度 你還是被罷免比較合適 12/23 15:58
這有個大問題,如果這是錯的我也認錯,不就間接表示小組長的判斷也是錯的??
這不對吧,總之現在開放投票,大家各退一步一起來想更好的方法好嗎??
※ 編輯: gkc (114.44.174.123), 12/23/2016 16:08:28
27F:推 NuCat : 罷免什麼啦!!! 我等了一整年才等到這個大場面 12/23 16:09
28F:推 Danny74 : 你真的不要再一昧以自己認為的處理方法做了 12/23 16:12
29F:→ Danny74 : 你根本沒在理會板友的期望 只照著自己的意願 12/23 16:12
30F:→ Danny74 : 小組長給你留面子你還好意思拖他下水 12/23 16:13
現在投票不就是在依版友的期望來做?? 投票結果無論是哪個我都需照做。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6:22:20
31F:推 Danny74 : 從頭到尾投票都是你在說的 一堆人說根本不用投票 12/23 16:23
32F:→ Danny74 : 所以你是都沒看到 還是看不到? 12/23 16:23
33F:→ Danny74 : 然後自以為這叫解決問題 12/23 16:24
可偏又有一堆人叫我非得用大V投票不可。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6:55:22
34F:噓 yahooyamgoog: 誰說要投票R 12/23 16:58
請參考公告中一直要我大V投票的人。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6:59:35
35F:推 Danny74 : 大家說的是 根本沒人說要投票的狀況下 你自以為在解 12/23 17:08
36F:→ Danny74 : 決問題 但用甚麼莫名其妙的推文計票法 大家才說 你 12/23 17:08
37F:→ Danny74 : 你要投叫用V投 你都在斷章取義耶 12/23 17:09
38F:→ Danny74 : 就 12/23 17:09
39F:→ Danny74 : 而且可不可以拜託 你有點擔當 不要甚麼行為都要推 12/23 17:10
40F:→ Danny74 : 推給板規 推給板友 推給小組長 12/23 17:11
41F:→ Danny74 : 好像甚麼事情都不是你做的 都是別人逼你 12/23 17:11
但事實就是投票是我與小組長的共識無誤,我是我們所見相同,既然上面這麼裁定,
表示這是個可行的好方案,況且投票真的沒什麼問題,那你說說投票的問題在哪??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7:18:56
42F:推 Danny74 : 你先把我們所有問題都回答好我再回你 12/23 17:20
43F:→ Danny74 : 拜託你不要邏輯又再跳針 上面才說 投票是板友要求 12/23 17:21
44F:→ Danny74 : 跟你無關 同一頁面馬上又變成這是你跟小組長共識 12/23 17:21
確實也是版友要求這不衝突,然而如果投票沒有問題,既無問題又是好方案,那就
去做。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7:23:06
45F:→ Danny74 : 你是有人格分裂還是記憶斷片還是多人使用同帳號阿 12/23 17:22
這部分已經開始謾罵了,已經不是討論,所以我不回應你。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7:24:07
46F:噓 a19887798 : 講道理被打臉 就說不回應? 當版主有點擔當行不行 12/23 17:26
47F:→ a19887798 : ? 出來面對自己行為很難是不是? 12/23 17:26
不回應說過了是因為討論已經變成謾罵已經歪了。
這不是討論應有的方式,謾罵不叫講道理吧??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7:29:08
48F:推 Danny74 : 我到底哪裡漫罵了? 你已多次無視 還是你有對我所提 12/23 17:33
49F:→ Danny74 : 三種人有歧視? 12/23 17:33
50F:→ Danny74 : 如果你對有這樣症狀 行為的人有歧視 那也是你的問題 12/23 17:33
51F:推 mk1689 : 淡水阿嬤叫我出來選的 12/23 17:35
原來這不叫謾罵,那選擇不回應你是對的。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3/2016 17:36:04
52F:噓 a19887798 : 他只是對你行為提出合理性客觀猜測而已 這叫謾罵? 12/23 17:38
53F:→ a19887798 : 不然你問問看在場所見所聞的版眾啊? 量你也不敢 12/23 17:38
54F:→ a19887798 : 啦! 12/23 17:38
55F:推 Danny74 : 不然你要我怎猜 猜你因為水晶體過度磨損還是視神經 12/23 17:43
56F:→ Danny74 : 受損?所以才都沒看到 ? 但有的你想回的你都回得到 12/23 17:44
57F:→ Danny74 : 所以我沒有如此猜測 12/23 17:44
58F:→ yuan55226 : 我是建議板主多走出戶外, 12/23 18:56
59F:→ yuan55226 : 先培養一個健康的心態價值觀, 12/23 18:56
60F:→ yuan55226 : 建議啦… 然後,之後再回來當板主~ 12/23 18:56
61F:→ yuan55226 : 隨時歡迎您再接任七龍珠版主 12/23 18:56
62F:推 den1208 : 會進來這板的板友都有一定年紀了 遇到這個只能呵 12/23 19:08
63F:噓 jason4170 : 噓樓上,我今年才25 12/23 19:58
64F:→ yuan55226 : 樓上板友,den1208應該是指滿18歲或以上,就是大家 12/23 20:10
65F:→ yuan55226 : 已不算小朋友了 12/23 20:10
66F:推 HSKAO : 想請問一下 如果板主被罷免掉 這篇是不是自動作廢? 12/23 20:24
67F:→ HSKAO : 還有他新增的板規也失效? 12/23 20:25
68F:→ reiko90 : 不盡然 因為另一位板主swercy還在任內 12/23 20:25
報告前版主,這篇事小組長指示才辦的投票,所以不論未來本人的去留,因為是小組長
的指示,所以在版規成立後,仍需回報小組長並生效。
69F:推 HSKAO : 我覺得大家有什麼意見 直接去罷免連署那篇投下你的 12/23 20:28
70F:→ HSKAO : 看法吧 ^^ 12/23 20:28
71F:推 ahobo : 前版主出聲了! 好懷念你的無為而治,還有必要時就 12/23 20:42
72F:→ ahobo : 出手的少爺刀怒斬 12/23 20:42
73F:→ ahobo : 話說另一位板主swercy為何都不出聲@@ 12/23 20:45
74F:→ Knulp : 我看另一位s版主最近還有上線啊 應該來管管吧 12/23 21:10
75F:推 kevinker : 這算另類罷凌嗎? 12/23 21:31
76F:噓 y50 : 這版主還幹的真搞笑窩讓,坐等看笑話,哈哈哈 12/23 23:11
77F:→ y50 : 對gkc板主的豐功偉業,請看Magic_Center魔力神殿 12/23 23:13
78F:→ y50 : 這Life[隱板]紫微斗數,都可因他而隱版,龍珠悲劇了 12/23 23:15
謝謝你認證隱版是因為有人心虛針對我,而不是為了公眾版務,不過這段涉及它版事務,
希望我不會像在之前有人一樣,被你用""黑道""相關的事情說嘴。
我不曉得""不做大哥已經很久了""、""玩黑的也能滿足大家的胃口""、""三重親戚很多""
是什麼意思??
79F:→ y50 : 哈哈哈2016結束的墊底大笑話,真是好禮物..顆顆顆 12/23 23:16
80F:→ y50 : 支持罷免 .... 動漫你有我懂嗎?G版主 12/23 23:17
81F:推 zvex2 : 我看到魔力神殿了 早知道就不跟他吵了 12/23 23:24
82F:噓 y50 : 那是G板主被命版永久水桶功績,關於龍珠雞毛當令箭 12/23 23:31
83F:→ y50 : 動漫語言你不懂拉,助語詞都能搞,我都看不下去惹 12/23 23:32
事實幫我說話的人更多,但有關這部分已違反版規。(我只是被動回應)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02:11:24
84F:噓 a19887798 : 被噓成這樣還好意思說幫你說話的人很多喲 呵呵 12/24 02:16
我是只y50說的事。
85F:→ akumakei : 扎瑪斯的心態 12/24 02:19
按照小組長的裁定舉行投票也叫察瑪斯心態我也認了。
紮馬斯可沒用投票的方式決定規矩,更不是依據上面的裁定來做事。
86F:噓 ahobo : 真的恥力無限.................................. 12/24 02:19
你自己看看下篇轉文小組長的裁定,一切一小組長指示,版主公然違反小組長裁定才叫
恥力無限。
87F:噓 fairyEren : 總之就等著被罷免吧 看到命理版那堆 只能說不意外 12/24 03:38
88F:推 wx6120 : G版主?龍珠板不需要你 滾好嗎! 12/24 04:05
89F:→ wx6120 : 叫你滾你會水桶我嗎XD 12/24 04:06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08:39:38
平心而論,我倒認為這些舉例反而才過於偏激,用詞上認定發生歧見,依據下面轉文
小組長的說法,可以1.維持舊標準 2.直接立新法 3.投票。
如果是雜馬斯,他根本直接就是按自己的標準執行甚至不甩法規,而不會以投票的方
式決定,更不會徵詢小組長(自己上頭)的意見,而今小組長裁定投票是比較好的方法
,版主遵從小組長的裁定也是依據規定必須要這麼做的。如果是雜馬斯她會選擇把上
司殺掉,而不是服從上司指示。
而既然小組長的看法和我一致,也認為投票是較好的方法,我真的看不出有什麼好紮
馬斯的。不能說小組長的裁定不合你的意,你就說別人扎馬斯吧。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08:53:34
91F:噓 a19887798 : 隨意擴大解釋 給人警告 害人名譽受損 被下令撤銷警 12/24 10:50
92F:→ a19887798 : 告 還堅持不道歉 還好意思在那強辯 12/24 10:50
警告無關名譽受損。
加上小組長裁定說新版主的認定裁量標準本就不需完全受限舊版主,加上依據的都是
法院文書(PTT規定任何規定都需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所以沒有隨意擴大解釋問題。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2:56:31
93F:推 nicegigi : 2 12/24 13:08
n版友~你要按大V投票,而不是在推文表示選項喔。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3:09:12
94F:噓 a19887798 : 扯一堆 就是硬要隨意給人警告 把別人id掛在公告上面 12/24 14:25
95F:→ a19887798 : 結果被撤銷 還不肯道歉就對囉? 你以前沒被教育過 12/24 14:25
96F:→ a19887798 : 做錯事就該道歉? 12/24 14:25
小組長只是裁定新規出現前先撤銷比較好,但他沒說是錯的,因為他說新版主不需完全
受限舊版主的,也就是小組長的裁定是指這樣的判決符合規定,但先撤銷等投票結果會
更好。所以除非小組長有明言這是錯的。不然頂多是沒有做到滿分十分週到。且在組規
未規定的情況下是否道歉非為必要。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4:52:06
97F:噓 a19887798 : 做得不週到還不滾下台? 硬是賴著不走也不道歉? 寧 12/24 14:54
98F:→ a19887798 : 可在那扯些543的 就是要隨意把別人id掛上去警告就是 12/24 14:54
99F:→ a19887798 : 了? 12/24 14:54
沒到十分週到不表示是錯的,何況剛上任還在磨合期,一個警告沒有處理到滿分就需下台
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所以就靜待投票結果,謝謝你的建議。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4:56:24
100F:噓 Knulp : 所以你先前所謂“不適當的處置”就沒違反比例原則? 12/24 14:58
101F:→ Knulp : 你不是沒處理到滿分,是處理不及格 12/24 14:58
102F:→ Knulp : 況且即便只是“不適當” 道歉也是基本禮貌 當然這是 12/24 14:59
103F:→ Knulp : 且即便只是“不適當” 道歉也是基本禮貌 當然這是道 12/24 14:59
沒滿分也可能是60分~70分,我記得道歉問題你有詢問過小組長,那請問小組長有給你
"""我應該道歉的答覆??"""如果沒有,那就表示一切合乎規定,只是先投票會更好。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5:02:57
104F:→ Knulp : 道歉是基本的道德標準 當然做不做的到是修養問題了 12/24 15:01
小組長只回你:
推 kid725 : 若有其他相關意見及建議 歡迎至C_JapanBoard提出 12/23 06:27
→ kid725 : 感謝各位 12/23 06:27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5:05:30
105F:→ Knulp : 這種基本禮貌還要小組長教?算了 跟你說理沒用 12/24 15:05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5:06:17
106F:→ Knulp : 抱歉 老了記憶差 我不記得我自己有問過小組長道歉 12/24 15:20
107F:→ Knulp : 問題…如果你有整段文章請完整貼上 12/24 15:21
108F:→ Knulp : 不要曲解別人和小組長的意思 拿來為你背書 12/24 15:22
109F:→ Knulp : 你要先確定我文中有確實向小組長提問 12/24 15:47
110F:→ Knulp : 而小組長的確是針對我問題回覆喔 別斷章取義 12/24 15:47
111F:→ Knulp : 不要因為推文夾在一起而有所誤解啊 12/24 15:50
→ Knulp : 版主對自己先前所引發的爭議是不是該公開道歉一下? 12/23 06:25
推 kid725 : 若有其他相關意見及建議 歡迎至C_JapanBoard提出 12/23 06:27
→ kid725 : 感謝各位 12/23 06:27
況且真要說道歉,請曾經說我或影射我札馬斯的人先道歉吧,因為我本篇上面已經指出
我和札馬斯事實面的差別,反到我認為部分人士的行為才像札馬斯,因為札馬斯是只要
不合他的意,不管合不合規定就是要消滅對方,不管自己的上司提出什麼建議,不合自
己的意,就是要照自己的意思消滅對方,甚至不惜殺死自己的上司。
然而現在部分人士的作為是什麼??
即使版主的決定,符合小組長說的,遇到爭議時可以 1.照舊 2.投票 3.立新規定。
但是只要不合我的意(照舊),你敢選投票我就罷免你。
即使小組長(上司老界王神)已經裁定投票是最好的折衷解,也已經結案,只要小組長的
裁定不合我的意,我就抹黑你版主是札馬斯,即使版主應遵守小組長的指示舉辦投票,
只要不合我的意,管你小組長的裁決算啥,我就罷免你消滅你。請問到底誰像札馬斯??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7:11:04
112F:→ Knulp : 那句話是問你 不是問小組長 不要因為推文夾在一起 12/24 17:51
113F:→ Knulp : 就有所誤解 12/24 17:51
114F:→ Knulp : 跟你這樣的人沒什麼好說的…靜待罷免結果吧 12/24 17:53
115F:→ Knulp : 罷免只是解除你版主職務 你是不會消失的 放心 12/24 17:55
116F:推 HSKAO : 只要連署過了就能罷免板主 一切符合規定有啥好講的? 12/24 19:58
117F:推 HSKAO : 又不是幾個人反對你就能罷免成功 12/24 20:03
118F:推 HSKAO : 一定是大多數板友都認為不適任才會連署成功吧XD 12/24 20:06
119F:推 HSKAO : 另外你說被人影射 那很好解決啊 12/24 20:24
120F:→ HSKAO : 本板還有另一位板主 你可以向他檢舉 12/24 20:25
121F:推 HSKAO : 雖然你是板主 可是也是當事者 不建議自己處理 避免 12/24 20:28
122F:→ HSKAO : 不必要的爭議 12/24 20:28
123F:→ VdustR : 莫名其妙的投票 12/24 21:04
124F:噓 yuan55226 : 來這邊的板友都成年人,言行舉止大致上不需要板主 12/24 22:08
125F:→ yuan55226 : 介入吧… 12/24 22:08
126F:→ yuan55226 : 這邊的板友又不是幼稚園的小朋友 12/24 22:08
127F:推 elvismao : 拒投,直接罷免比較快!一個小事件可以看出一個人, 12/24 23:22
128F:→ elvismao : 不適任就是不適任,選擇直接無視這個人 12/24 23:22
129F:推 weil9890227 : 看完所有相關的文章,絕對支持罷免,影響本版和諧氛 12/25 02:52
130F:→ weil9890227 : 圍的人昭然若揭 12/25 02:52
※ 編輯: gkc (36.229.20.142), 12/26/2016 16:03:32
131F:噓 Kulan : 等著下台吧 12/28 04:12
132F:推 malosing : 剛剛去magic_center看惹 這版主真扯 12/28 12:03
那建議多看看別人的意見,該組小組長可是無任何法規下懲處更別說投票,所以
其他版一堆人替我喊冤,但這是他版事務,所以我只被動解答你,接下來討論勿
再離題。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8/2016 12:41:24
133F:推 malosing : 我要先聲明 我沒說是你阿 只是看到板友提到那板才 12/28 13:16
134F:→ malosing : 去看 裡面很多文章的 12/28 13:16
但那版友基本也是離題,那我覺得還是應該分清楚事情對錯再下定論,而你明明還說
(這版主真扯),不過如果是他版事務我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連站長現在都請新群
組長重審。但這段只是被動解答你的疑問,接下來還是請勿再離題。感謝~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8/2016 13:35:00
135F:噓 licajlh : 替你喊冤???真的嗎? 禁文字禁離題,還有嗎?我 12/28 14:03
136F:→ licajlh : 看另創新版比較快了大家。 12/28 14:03
關於它版事務有興趣可自己搜尋,這部分就不著墨了。回歸本篇,現在就是在舉行投票,
所以沒有禁文字的問題,一切看後天的開票結果,而它版事務和離題本來就違規,請參考
版規五和本篇規定,總之既然投票被裁定是最好的折衷解,那由選票來決定再合理不過。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8/2016 14:15:38
137F:噓 Knulp : 各位到C_NewBoard投票的版友請記得要載明理由喔 12/28 21:16
138F:→ Knulp : 不然可能會被視為是無效票 12/28 21:16
139F:→ lovemusic : 版主不適任,拒絕投票 12/29 03:12
140F:→ YoursEver : 近日收到版友來信說被無端水桶,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版 12/29 14:27
141F:→ YoursEver : 友,在無公告的狀態下,就被版主判處水桶,禁止發文的? 12/29 14:28
並非無端~因為被水桶兩三位版友,一定在推文裡給與勸告過,有的還勸了3次才判罰。
這部分已經公告說明很清楚:
在此為了避免文不對題的問題,本篇討論規定:
1.本篇討論勿偷渡戰文,或明為討論版務,實則行罵人之實。
EX:拿S版主來當比方,如果我在談到關於版上洗文的議題時,忽然話鋒一轉,提說像S
版主之前的那些文章就是一個洗文或無意義文的例子。
像這類疑似指桑罵槐,或者討論中包裝罵人的內容就是錯的一律禁止。以維持良好討
論風氣。
2.推文討論請與本次投票有關
既然投票已上路請推文討論與本次主題直接相關。
違者水桶兩週。不另行公告。
^^^^^^^^^^^^^^^^^^^^^^^^^^^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5:06:36
142F:推 HSKAO : 我建議等板主確定被拔或留任之後再來討論這些 12/29 18:53
143F:→ HSKAO : 是讓另一位板主來主導才對吧? 12/29 18:54
144F:推 HSKAO : 一個有很大機會被罷免的人 辦的投票 12/29 18:56
145F:→ HSKAO : 真心不想參與耶 我這樣講應該沒離題吧? 12/29 18:57
146F:→ HSKAO : 不想投也算是一種意見吧? 12/29 18:58
147F:推 HSKAO : 另外我想問一下 為何推文離題一下也不行? 12/29 19:00
148F:→ HSKAO : 一定要照你規定的才能推文? 12/29 19:01
你當然可以選擇不投票,這是個人自由,還有你想得太嚴重了,事實上推文有違規的人
大部分我都會先規勸,規勸幾次無效後裁判罰,因為身為版主也不希望動不動就判罰版
友,盡量都已規勸為優先。
149F:推 HSKAO : 今天我沒攻擊別人 沒引戰...等 就算在推文閒聊一下 12/29 19:04
150F:→ HSKAO : 板主可以管我?想問一下是不是這樣? 12/29 19:04
151F:→ HSKAO : 是的話我就不在推文了... 12/29 19:04
152F:→ HSKAO : 免得吃2個星期水桶QQ 12/29 19:05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0:47:19
153F:→ Kulan : 有罷免案進行中的訊息不用置底? 12/29 21:27
154F:推 malosing : 很可怕阿 講一下別的事情 一直被警告 12/30 01:10
新版規投票時間已結束~!!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30/2016 07: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