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athan836 (魏奇˙安提利斯)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問題] 請問關於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時間Sat Jun 27 10:47:48 2009
第三條 各學系學士班學生自二年級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不
包括延長修業年限),得申請修讀輔系。
已核准修讀輔系一次者,不得再申請。但由原肄業學系轉入前已核准
之輔系者,得申請以原肄業學系為輔系。
後面那句是甚麼意思?
意思是說我如果過了A系的輔系,以後就不能再去輔修B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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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7.206
1F:推 DeathNote:是 輔系只能通過以一次為限 通過後即使放棄也不能再申請 06/27 10:49
2F:→ DeathNote:雙修95學年度前也有這一限制 95之後修法刪除 06/27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