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Scott (秋風奪走了葉...)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請益] 字面解釋...
時間Sun Aug 19 01:02:37 2007
1.本系系訂必修89-90學分。2.本系選修學分為20-21學分。 (1)其中化工選修為18學分(
限選修與本系相關之課程,本系課表備註有詳列,如選外系課程限為工學院、電機學院、
物理系、化學系、數學系、農化系、動物系、植物系之非通識課程,選修外系課號當化工
選修者最高限9學分。如仍有疑問者,請由系主任認定)。 (2)其他選修為2-3學分。
3.雙
主修者需修本系必修(除4選1之課程)及化工選修6學分。
這意思是什麼呀?
是說假如我雙主修的話
我只要修不包括四選一的必修,外加六學分的化工選修就可以了嗎?
還是說剩下的學分全部必須由"其他選修"補?
有點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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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5.40
1F:推 keepsan:化工系必修(不包括4選1之課程) + 六學分的化工選修 08/19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