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selfish (一個人向前走)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法律系規定
時間Sun Nov 27 23:12:17 2005
※ 引述《Hahafan (來革命吧)》之銘言:
: 法律系轉系辦法中說「本系法學、司法、財經法學三組轉系生名額可流用」
: 請問是什麼意思?
: 是不是填志願時任選一個 當其他組有名額時也能入選???
簡單一點來想
如果各組收5人
總共15人
不管申請轉系的人有多少
以及他們要轉的是哪一個組
你只要把轉系考加成績等所以考慮因素放進去
(一般都只看轉系考分數啦!!只要基本門檻有過的話)
前15名不管怎麼填志願
就算15個人都要轉財法
還是分數前15名的人轉系成功
如果原po只填一個組
只要你的排名是申請人的前15名
就一定能轉成
當然
如果不是前15名
就算想轉的那個組都沒人填
你也轉不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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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
想把世間所有的美麗都...
擁在懷裡
一一細賞
然後.....
鐫刻在每一個平凡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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