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rn (耕耘的季節)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關於法律系雙修的審查資格
時間Mon Nov 21 21:36:59 2005
※ 引述《BFApollo (まいにち寮で勉強します)》之銘言:
: 所以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前輩,大一英文及大一國文的成績是否為必要,若為必要,
: 那是否意味這我在這個學年度已經失去提出雙修申請的資格,
: 再者,英文是否需要再修一次
: 又或者,以上都是我想太多了....
: 謝謝!
該二科成績為必要。若已抵免,需一併提出原始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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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將生物和藝術作品相提並論,因為兩者都有值得期待的生命,
有長有短。
埃里希‧萊因斯多夫(Erich Leinsdo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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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9
1F:推 Jackliu2619:有確定是必要嗎?從規定上看不出來@@ 11/21 22:52
2F:推 Jackliu2619:你講的那個應該是93年以前的規定吧!! 11/21 22:56
3F:推 ujiew:我是今年申請雙修的轉學生,學校沒有額外這樣要求我啊 @@"y 11/21 23:13
4F:→ ujiew:除了參加筆試和上網申請,我沒有被要求其它額外補件 11/21 23:14
5F:推 Jackliu2619:所以英文和國文的成績應該不一定要有吧~~沒修國文有點 11/21 23:25
6F:→ Jackliu2619:擔心@@ 11/21 23:25
7F:推 ayutakako:直接問法律系系辦就好啦,這樣萬無一失 11/22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