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st (興農二連霸)
站內DoubleMajor
標題自傳與讀書計畫
時間Sat Jun 25 15:26:25 2005
1.符合本校學生轉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2.每學期學業總平均以七十五分以上為原則。
3.請於六月三十日前繳交自傳與讀書計畫(資料以兩頁為限)及特殊表現證明至教務單位欲轉入學系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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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意思阿? 是說自傳加上讀書計畫只能兩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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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7.59
1F:推 gattifi:沒錯140.112.192.180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