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llgod1982 (牛愛招生,意者洽)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到底什麼叫做「指定選修學分」?
時間Tue Jan 18 17:41:08 2005
一個系完整的學分應包含
1.共同必修(國英歷憲)
2.通識(12學分)
3.系上必修
4.系上選修
5.外系選修
以你而言,
必須修完資訊系以上所有要求,外加中文系的“系上必修”和“系上選修”
這些都是不能兩系互底的,一般狀況是如此,
至於除了共同必修和通識以外有沒有能兩系互抵的學分,
你最好直接詢問資訊系系辦的規定,因為各系規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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