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acada (力量的極限)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法律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時間Wed Nov 17 22:54:18 2004
※ 引述《kingoffighte (我人是不是很討厭)》之銘言:
: ※ 引述《abacada (決戰seminar!!!)》之銘言:
: :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92A012XX
: : 標題: [公告] 本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 : 時間: Thu Nov 11 09:49:49 2004
: : 本系轉系輔系暨雙主修審查辦法於11月10日修正通過,
: : 下一學年度的審查即開始適用。有關申請資格之限制,
: : 從修正前的以學業平均分數設限,一律改為學業成績名
: : 次須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請欲於九十四學年度申請轉
: 對不起我想請問一下
: 這是指今年就開始施行嗎?
: 我們今年是九十三 考完算94申請or 今年考完算今年申請
: 謝謝
已經轉系或取得輔系雙主修的資格當然既往不咎 該是從明年度申請的開始
解釋上應該是這樣子
: : 入本系、或以本系為雙修或輔系科系的同學注意。
: : 完整規定請參本院網頁http://www.law.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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