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offighte (我人是不是很討厭)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法律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時間Wed Nov 17 22:46:48 2004
※ 引述《abacada (決戰seminar!!!)》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92A012XX 看板]
: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92A012XX
: 標題: [公告] 本系轉系輔系雙主修規定修正
: 時間: Thu Nov 11 09:49:49 2004
: 本系轉系輔系暨雙主修審查辦法於11月10日修正通過,
: 下一學年度的審查即開始適用。有關申請資格之限制,
: 從修正前的以學業平均分數設限,一律改為學業成績名
: 次須達全班前百分之二十。請欲於九十四學年度申請轉
對不起我想請問一下
這是指今年就開始施行嗎?
我們今年是九十三 考完算94申請or 今年考完算今年申請
謝謝
: 入本系、或以本系為雙修或輔系科系的同學注意。
: 完整規定請參本院網頁http://www.law.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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