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en (東西不見)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問題] 學分認定
時間Wed Sep 15 21:04:57 2004
修讀本系為雙主修之學生,其原學系與本學系係定必修科目性質相同者,可兼充20學分,
然超過20學分者,需以本系選修課成替代。
請問這句話的意思是. ...?
假設我系上有一堂必修是普通心理學丙,
而加修系(雙主修科系)的必修也有這門科目的話,
是不是可以兼充,不需要在加修別的科目就行了. ...XD
請知道的人,可以回答我一下嗎?
謝謝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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